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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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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8-06 05:05:55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09
核心提示: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对其中1项行政法规设定事项,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程序后再行公布。本决定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
发布日期 2017-04-06 生效日期 2017-05-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7年3月20日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
 
    省长陆昊
 
    2017年4月6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对其中1项行政法规设定事项,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程序后再行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本决定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
 
 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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