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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新安监应急〔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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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21 11:11:18  来源: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77
核心提示:为全面加强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依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在深入剖析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面临形势及存在问题,系统阐明“十三五”时期的总体思路、目标指标、工作任务、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重点谋划了安监部门直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其他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由《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及《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进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新安监应急〔2017〕4号
发布日期 2017-03-22 生效日期 2017-03-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已经2016年12月22日第十次局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
 
    为全面加强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依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旨在深入剖析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面临形势及存在问题,系统阐明“十三五”时期的总体思路、目标指标、工作任务、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重点谋划了安监部门直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其他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由《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及《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战略部署内容,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指导方针,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协调有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完成,应急能力得到加强。
 
    1.应急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试行)》(新安监应急字〔2011〕151号)。制定完善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和自治区非煤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晋级、延期、变更的审批办事程序。
 
    2.应急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公安消防、道路交通、电力等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初步形成。自治区10个地(州、市)、7个县(市、区)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45家自治区企业、中央驻疆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
 
    3.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工作逐步加强。一是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3283家,编制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11874家,编制应急预案47962个,预案覆盖率89.39%。二是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突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环节,强化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部位的演练,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组织了2012年宝钢集团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罐泄露着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2013年自治区重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综合应急演练、2014年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双盲”演练及2015年自治区重大井喷失控和原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各参演队伍的应急准备、响应、装备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开展应急演练(含非煤、冶金、危险化学品、电力等行业)11万余次,参加人员180余万人次,直接投入达2.9亿元。
 
    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一是规划的自治区11支危险化学品及油气田救援队伍已全部建成,建成率达100%,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业园区、甘泉堡工业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规划的8支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已建立7支,建成率达87.5%,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勒泰地区的4支非煤矿山应急救护队正在积极筹建。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建设方案》,明确了12支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目标。二是申请中央专项资金10200万元,用于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的装备建设。三是组织召开了非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设工作,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装备的社会救援组织、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之中。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一是完成了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专用机房、通讯网络等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工作,并初步建成了应急值守子系统、应急预案子系统、应急知识库与事故案例管理子系统、应急救援事故统计与分析子系统、应急救援资源管理子系统5个平台应用系统。各地(州、市)、县(市、区)应急预案子系统、应急知识库与事故案例管理子系统、应急救援事故统计与分析子系统、应急救援资源管理子系统4个平台应用系统也初步建成。完成了自治区安全生产北斗应急指挥(预警)系统软件项目、自治区安全监管卫星通讯试验项目的合同签订工作,并已开展新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二是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中物资装备、救援队伍、专家、预案相关数据全面更新。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数据库中已注册单位1789个,其中政府部门109个,生产经营单位1680家,录入各类应急预案1476个;各类专兼职队伍267支,各类装备1621件,专家74人,企业应急物资储备、调度机制已初步形成。三是在与气象、地震、水利、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预警预报机制的基础上,密切跟踪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督促指导有关地区和单位做好由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四是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提出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实时监控系统、安全监管部门实时监管平台的具体建设要求,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五是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现已覆盖全疆15个地州市,覆盖率达100%,其中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率达92%,货运车辆动态监控率达83%,校车动态监控率达18%。高危行业领域中央企业应急平台、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建设率达88%。
 
    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深入开展。各地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培训安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人员2.6万余人。依托自治区矿山救护基地,分别开展4期非煤矿山救护队员培训,其中新训队员80人,复训队员52人,先后组织21名救护队中队长参加全国矿山救护大中队指挥员培(复)训班学习。
 
    7.应急处置救援取得实效。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完善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展事故调查,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用事故教训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喀什地区巴楚县“2·24”客车侧翻等重大事故救援工作。“十二五”期间,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共参与事故救援2500余起,出动3200队次,参与救援20000余人次,抢救遇险人员400余人。
 
    8.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建设启动实施。自治区发改委已于2014年批复基地立项建设,国家发改委已原则同意将基地项目纳入中央“十三五”支持范畴积极加大对综合基地建设投入。完成应急救援演练场地、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安全生产宣教考核认证中心楼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的地勘、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征迁补偿、地面平整及围墙修葺相关工作。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大楼已建设完毕,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完成招标,正进入安装阶段。
 
    (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由于工作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有待完善。一是应急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政府部门、企业、队伍、社会组织、区域间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尚未完善。政府引导企业、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扶持政策和制度还有待完善。二是应急保障投入机制尚未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政府承担的经费尚不到位,企业参与社会救援费用尚未得到补偿。三是应急管理科研投入支持力度不足,应急救援科技支撑建设亟待加强。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总体薄弱。一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亟待推进,仍有4个地(州、市)、19个重点县(市、区)尚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已设立机构普遍存在编制少、人员不到位、职责定位不清晰、职能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二是队伍能力整体偏低,应急管理机构人员及应急指战员缺乏系统的应急能力培训,各地及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够,救援装备配备及保障能力有待加强。三是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强,预案风险评估不到位,预案内容重复繁杂,企业预案与政府衔接不紧密、修订不及时,现场处置方案有待落实。应急演练面向基层、贴近实战不够,基层演练活动进展不平衡,质量有待提升。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一是应急救援队伍分行业、分地区的覆盖不全面,部分产业集聚区及事故多发区、新兴行业领域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专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数量和种类不足,缺乏先进适用的专用装备,实训演练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仍然有限、布局不够合理、方式相对单一,尚未建立协调统一的储备管理平台及更新、补偿、调运机制。
 
    4.企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素质亟待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企业员工、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宣教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培训的系统性、层次性、专业性、实战性有待提高,企业一线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先期处置技能。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宣传教育存在内容实效性不强、方式单一、缺乏创新手段等问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欠缺。
 
    (三)“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形势及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关键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对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1.“十三五”时期,随着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煤炭、钢铁等传统行业和一些中小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下滑,安全投入难以充分保证,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培训、演练等方面落实不到位。
 
    2.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推进,能源建设、基础设施等产业将作为发展重点,油气管道、煤化工行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3.东部发达地区落后及高风险产能有向我区转移的趋势,采掘业、重化工、建筑业、制造业等高危行业比重较大,粗放型发展方式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应急管理面临的事故风险依然突出。
 
    4.重特大事故发生行业的随机性变大,重特大事故从集中在传统高危行业转向分散在诸多非高危行业。近年来食品加工、油气管道、机械等行业领域屡有发生,由于先期应急处置不当或次生、衍生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应急救援需求应由以高危行业为主向其他行业领域拓展。
 
    5.随着政府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大量小微企业涌现,由于规模有限,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应急管理基础薄弱,给应急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提升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以依法规范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为抓手,完善体系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增强队伍能力、夯实基础工作、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应急管理效能。
 
    (二)基本原则
 
    1.强化法治,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应急准备与应急救援并重,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工作方式方法。
 
    2.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统筹规划各地(州、市)、重点县(市、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兼顾当前需求与长远目标,着力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同时突出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及薄弱环节。
 
    3.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照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分步组织实施。
 
    4.依靠科技,提升能力。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支撑手段作用,加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装备应用,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效率。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有效结合,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2.分类指标
 
    (1)配套性规章制度建设目标:制定发布《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等与国家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和政策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标准化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依法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机构建设目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地(州、市)、重点县(市、区)机构建设率达到100%,重点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高危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全部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依托自治区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国家级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12支自治区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建设管理规范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一线救援指战员保险覆盖率100%。
 
    (4)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目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到2020年,自治区、地(州、市)两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100%,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达80%以上,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5)应急预案与演练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立并严格执行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率100%。完成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实现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应急处置卡全覆盖,应急预案质量全面提高,备案率,实现政企预案有效衔接;实现各级各类应急演练全覆盖、实战化、基层化、常态化、全员化,综合应急演练规范化评估率达到60%。安全生产应急评估实现规范化、科学化,规模以上高危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率达到5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覆盖率达到80%。
 
    (6)宣传教育与培训目标: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教育与培训纳入到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宣传教育与培训内容,到2020年,新入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上岗率达到100%,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覆盖率及考核合格率达到100%,重点岗位人员应急措施知晓率达到100%,现场作业人员应急意识、知识及技能水平显著提高,公众的安全应急意识有效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责任落实,构建应急管理社会共治模式
 
    1.推动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政事分开原则,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落实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官制度。完善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地方标准、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各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自治区、地(州、市)、21个重点县(市、区)、大中型企业应急平台等支撑条件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指导服务、预案管理、演练组织、培训宣教等基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投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专栏1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重点县(市、区)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重点县(市、区)(21个):米东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独山子区、鄯善县、哈密市、阜康市、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静县、轮台县、库车县、拜城县、泽普县、奎屯市、伊宁市、察布查尔县、霍城县、乌苏市、托里县、富蕴县、哈巴河县。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框架下,从责任体系、机构人员、队伍装备、预案演练、培训考核、情况告知、停产撤人、事故报告、总结评估等方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提升事故先期处置与救援能力,积极参加相关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3.强化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情况纳入事故调查处理范围,加大失职追责力度,对因应急准备不到位、处置指挥不当而导致事故扩大的要严格追责、严厉问责。
 
    (二)持续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
 
    1.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配套性规章制度。制、修订完善符合《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应急设施设备“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
 
    2.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将应急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统筹进行,推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创新执法检查实践,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完善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按照国家应急管理执法手册要求,实现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化工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准备工作。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积极推动实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3.研究出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大政策。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大政策。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政策,明确补偿标准,对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社会救援的经费支出予以相应补偿。推进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绿色通道制度的实施。推进有关部门出台酌情减免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使用救援通讯设备费用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社会救援。在国家相关要求的指导下,积极推进有关部门制定自治区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褒扬政策,确定人身安全保险形式、覆盖范围及标准,明确伤亡人员及遗属的褒扬和抚恤优待程序和标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有权益。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安全费用提取等现有政策,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事故预警和队伍运行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三)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应急管理体系高效运行
 
    1.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围绕自治区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改革布局,建立完善综合化、专业化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明确机构性质及职责,强化和扩展机构职能,优化人员结构,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落实保障条件,提升协调指挥能力。
 
    2.完善平战结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理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安监系统相关业务机构、行业监管部门的关系,完善政府各部门及政府、企业、队伍间的多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自治区与兵团等应急救援资源共享、联合处置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提高应急联动机制运用程度和协同指挥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评估长效机制。全面实施生产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常态化、制度化的应急准备评估,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准备能力。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总结和吸取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4.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模式。以提高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能力为重点,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融合。完善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强化统一领导、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协调联动,建设区域应急服务新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形成集群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服务需求,促进小微企业应急管理水平提升。
 
    (四)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扩展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覆盖面。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自然环境条件、事故特点和应急救援实际需要,开展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需求评估,合理规划和调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分布。针对现有应急救援队伍难以覆盖的区域,积极推进重点地区专业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扩大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的覆盖范围。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依托自治区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国家级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12支自治区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

专栏2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

自治区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分布(12支):阿图什市、和静县、吐鲁番市(高昌区)、伊宁市、富蕴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哈密市(伊州区)、库车县、奎屯市、乌鲁木齐甘泉堡工业园区、昌吉州准东工业园区、克拉玛依市。

图1 自治区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分布情况

    2.提升骨干队伍、基层队伍、高危行业企业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巩固、整合现有救援队伍资源,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增强辐射救援能力。加强日常训练与考核,提高实战技能,鼓励一专多能、平战结合、服务社会,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检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事故防范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通过政府补助、企业投入、市场化服务和社会捐赠等方式,提高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正常运作。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根据自治区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实际需求,按照各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标准,补充专用应急救援装备,重点加强小型便携、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专业救援装备配备,补充完善应对重特大事故救援任务所需要的救援车辆、抢险救援装备、监测侦检设备、通信指挥设备、个人防护装备、后勤保障设备等装备器材,切实提升应急队伍的实际救援能力。

    (五)完善预案演练,夯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

    1.推动应急预案质量优化。优化事故响应分级标准,梳理和明晰不同层级间应对事故的职责和措施,明确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影响范围,推动各级各类预案文本修订。推广应用应急处置卡,明确标识政府及其部门,企业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措施,推动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2. 强化预案管理及预案衔接。完善自治区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专项预案,明确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和组织协调的机构、职责等内容。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谁主管谁备案”的原则,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将应急预案工作列入各级安全监管执法范围,强化事故应急处置总结评估过程中对应急预案审批备案、宣教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实施情况的评估和倒查。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强化不同层级应急预案衔接及企业与属地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3.推动应急演练常态化及实战化。组织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将应急演练作为应急预案制修订、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更多的采用“双盲”等演练方式,提高演练的实战性。积极发挥三维仿真等信息化技术优势,进行应急桌面推演。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比武竞赛,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技战术水平。细化应急演练在岗位达标、班组建设中的考核标准,重点加强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做到岗位全覆盖、人员全覆盖。定期组织区域性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对预案进行评估改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防范因雪崩、泥石流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强化演练过程管理,规范应急演练方案制定、情景设计、评估总结等工作,建立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长效机制。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景构建,推进应急演练情景库建设。

    (六)加强培训宣教,提升人员应急管理意识能力

    1.完善应急培训方式。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采取集中办班轮训、网络远程教育、实地分段式培训、实训演练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针对应急准备评估、事故情景构建等工作开展专题培训。

    2.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制定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计划,扩大培训覆盖范围,开展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开展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应急决策指挥能力培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人员业务培训。深化各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应急救援技术培训,提高指挥员的战术指挥能力及一线救援人员对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技能。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岗位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加强社会志愿人员培训。

    3.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文化建设,通过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常识和技能。积极利用“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 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的普及。加强宣传网站建设、模拟体验馆与全景仿真教育与演练系统建设。

    (七)完善平台体系,提高应急救援信息利用水平

    发挥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基地应急救援指挥核心作用。按照统一设计、分级部署、共享使用的原则,建设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台,到2020年,自治区、地(州、市)两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100%,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达80%以上。

 

    推动应急平台与各级政府、行业部门之间的业务对接和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完善应急平台监测预警、指挥协调、资源管理、预案管理、数字化演练等功能应用。加强应急平台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基础数据普查及动态采集报送机制。加强现场移动指挥平台、远程数据传输装备及通信终端建设,实现事故现场信息采集报送、地图协同标绘、救援资源调配、音视频远程会商、调度指挥等功能,满足事故现场指挥决策需要。

    (八)健全支撑保障,带动应急能力全面稳步提升

    1.加强应急救援领域科技研发。强化科技创新企业及科研院所的主体作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加强区内外交流合作,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围绕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加强重大基础设施与城市应急体系建设等应用课题研究,组建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的研究团队。

    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才保障。依托有关高校与科研机构资源,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相关专业,推动政府、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才、应急救援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严格专家准入审批,将具有现场救援经验和一线指挥管理经验的行业专家纳入专家库,到2020年,建立起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依托优势企业、单位资源,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装备实物储备、市场储备,鼓励企业、社会组织自储、代储应急物资,健全应急物资的维护、补充、更新、调运机制,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管理科学、调运快捷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四、重点工程(项目)

    (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综合考虑自治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以及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等因素,在已经建成的11支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9支非煤矿山救护队的基础上,推动在阿图什市、库车县、和静县、哈密伊州区、吐鲁番高昌区、伊宁市、奎屯市、乌鲁木齐甘泉堡工业园区、昌吉州准东工业园区、富蕴县、克拉玛依市及和丰县建立12支安全生产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其中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7支,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5支),为自治区12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每支队伍建设3000m2业务保障用房,共计36000m2,配备应急救援指挥车、运兵车、消防灭火车、培训演练设备、应急抢险装备、个体防护装备、信息化处理等设备设施共计2500余台套,同时配备国际国内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专业装备共计600余台套,建设国家级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队专业装备共计500余台套。项目建设期限2016-2020年,投资12.4亿元。

    (二)“互联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工程

    1.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项目。建立统一的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平台,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数据库以及统计、评估、监测监控、演练、智能模拟、预警分析、在线会商、资源管理和预案管理等功能。实现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21个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自治区应急救援队伍、中央驻疆企业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项目建设期限2016-2017年,投资2800万元。

    2.重大危险源监控试点建设项目。在乌鲁木齐市等地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项目试点,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业务用房,配备相关业务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网络平台和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控。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其他地州市进行推广应用。项目建设期限2016-2020年,投资1000万元。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指挥能力建设项目。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能力需求,配备小型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应急指挥车辆及手持移动应急通信指挥装备,满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现场通信指挥的需要。项目建设期限2016-2018年,投资1000万元。

    (三)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基地建设项目。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基地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型综合性实训演练基地,为全区应急救护指战员、管理人员、救护人员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冶金等各种灾害事故救援实训演练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具备职业技能鉴定、安全科普知识教育、安全生产公众宣传等功能。探索建立综合基地驻扎队伍之间相互培训、轮训和自主管理的机制。建设一批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演练与公众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辐射带动周边应急培训宣教工作。项目建设期限2016-2020年,投资3.7亿元。

    2.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项目。依托大型企事业单位,整合利用现有物资储备设施和资源,通过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存放一批先进实用的钻探、灭火、侦测、破拆、支护、排水和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推动在乌鲁木齐市建设自治区安全生产物资储备中心,奎屯和库车建设南北疆分中心,储备一批救援装备物资。项目建设期限2016-2020年,投资2000万元。

    3.安全生产应急科研项目。一是开展应急救援实训演练人才、技术、装备储备规划建设,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危险化学品事故情景库构建和大型油库和储罐区灭火器材等科研项目研究。二是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修订情况,加大对大中型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培训等进行评估,以评促改,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和演练水平。完成自治区与兵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准备能力评估、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衔接评估、自治区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等项目的研究。项目建设期限2016-2020年,投资5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加大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及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将主要任务和建设项目纳入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与援疆规划有机结合。

    (二)完善应急管理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各地要分级负担须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企业要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适用范围和费率标准,满足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资金需求,探索设立应急管理基金、保险等投入渠道。加大对《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通过申请中央资金、企业自筹和政府配套等方式,对重点工程项目予以支持。

    (三)强化《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

    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2018年和2020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规划》,组织编制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计划),分解细化本《规划》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提出可操作性的实施措施,保证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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