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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扎实做好当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鄂市监函〔2019〕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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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3-26 15:57:12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99
核心提示:当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问题。为扎实做好当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平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扎实做好当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鄂市监函〔2019〕50号
发布日期 2019-03-07 生效日期 2019-03-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
 
    当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问题。为扎实做好当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督促食品销售者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各地要严格督促食品销售者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全面查验、保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集中时间和精力,重点对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和猪肉销售者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无合法来源、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和猪肉,一律严格依法处置;在当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严格督促猪肉销售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两证两章”制度,严禁无合法来源和“两证两章”不全的猪肉进入市场。
 
    二、不断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
 
    各地要在依法厘清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法定义务的基础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的法律意识;加强行政指导,帮助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通过协议约定等方式,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双方应尽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公示检验检测结果,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当前,特别是要强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自检,有效扩大食用农产品(重点是果蔬)检验检测的覆盖面。
 
    三、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挥快检车和快检设备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并做好与批发市场开办者自检工作的协同和融合,力争年内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做到产地、品种全覆盖和“车车检”。做好快检阳性样品的复检工作,建立由当地检验机构参与的复检绿色通道。改进“免费快检服务日”活动形式,各县市快检车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免费快检服务日”活动,基层所每月要开展不少于50批次快检。
 
    四、深入开展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要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始终聚焦超过保质期、“三无”、“山寨”和冒牌食品等重点问题,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有效降低农村市场不合格食品发现率;督促农村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定期自查制度,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得到长效治理;集中查处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违法案例;强化宣传引导,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消费者的识真辨假能力和食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继续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工作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过不合格食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被多次投诉举报的食品销售者,开展飞行检查;进一步扩大飞行检查的覆盖面,加大检查结果公示和问题整改督促力度,真正形成对违法经营者的威慑。
 
    六、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当前,各地正处于机构改革的关键期,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风险期。各市州局务必加大对基层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结果通报力度和追责问责力度,省局也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各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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