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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漳食药监办〔2017〕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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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8-18 08:19:26  来源: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1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漳政办〔2017〕106号)、省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食药监办〔2017〕43号)精神,市局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漳食药监办〔2017〕158号
发布日期 2017-08-03 生效日期 2017-08-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fjzzfda.gov.cn/cms/html/yjj/2017-08-15/943411404.html
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漳政办〔2017〕106号)、省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食药监办〔2017〕43号)精神,市局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漳政办〔2017〕106号)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同时按照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食药监办〔2017〕43号)通知要求,以防范风险为核心,以强化检查整治为手段,以“四个最严”为保障,以落实责任为重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食品药品监管建设和社会共治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信力的稳步提高。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加强预期引导,深入解读食品药品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准确将食品药品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的“稳”。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的信心(办公室、法制科、应急科)。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通过在市局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法制科、办公室)。
 
  (二)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除涉密事项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法制科)。
 
  (三)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定期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法制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修订和公布市局相关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法制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实施)。
 
  (五)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市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年内实现 “一张网”管理,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处罚,谁公开,上级机构汇总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规范食品抽检信息公布流程,加大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力度、频率,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化抽检信息公开机制。督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信息,以及原因排查情况、企业整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核查处置结果信息(支队、稽查办、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科)。
 
  (二)探索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探索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药品流通科)。
 
  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底前完成市局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办公室负责)。
 
  2.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应急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3.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法制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4.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各主办科室、单位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食品药品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应急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5.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各主办科室、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法制科、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实施)。
 
  6.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应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局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做好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2.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应急科负责)。
 
  3.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办公室负责)。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食品药品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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