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省局决定在全省启用辽宁省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系统,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主导、强化应用、规范统一、提升效能”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基础平台建设,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启用新的“辽宁省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系统”,重点实施大宗商品台账追溯信息电子化管理,保证食品原辅料来源可追溯;开展网络订餐许可资质抽查比对工作,从根源遏制无证从事网络订餐乱象。采集和汇总餐饮监管信息,掌握全省餐饮服务环节基本信息和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通过对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日常监管、食品追溯、量化分级、网络订餐、信用等级的信息化监管,推进阳光审批、动态监管与科学决策,促进餐饮监管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全省食品餐饮监管工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监管新模式。
三、工作任务
各地全面启用“辽宁省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系统(http://cy.mxwz.cn/)”。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监管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辽宁省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系统”由软件开发公司负责培训,省局负责对软件使用和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各地监管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一)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省局将原餐饮监管信用信息平台及辽宁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中餐饮服务许可信息统一整合到“辽宁省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系统”作为许可基础数据。针对许可数据中“名称重复”、“地址重复”及“名称地址重复(许可证号不一致)”等相关异常数据,各地要比对许可档案或进行实地核实,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许可基础信息。
(二)日常监管工作。日常监管记录、量化分级、行政处罚及信用等级等信息要实时进行更新,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移动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量化评定现场制作、现场打印。
(三)食品追溯工作。要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承办集体性聚餐的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及餐饮连锁企业为重点单位,深入推进大宗商品台账追溯信息电子化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其他有条件的餐饮单位推进。要指导餐饮单位登录食品追溯平台(http://cy.mxwz.cn/khd/login.aspx),及时填报米、面、油、肉、添加剂、乳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等8大类食品的购进信息,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全品种录入。2017年底前,实现辖区内30%持证学校食堂(含公立、连锁托幼机构)开展大宗商品台账追溯信息电子化管理工作。
(四)网络订餐工作。应用“网络监管”模块,开展网络订餐许可资质抽查比对工作;及时核实相关异常数据,按照实地核查许可相关情况,对异常数据进行处理,对无证从事网络订餐单位实现100%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应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基础和关键,把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信息化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要统筹安排,明确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强化责任落实,使基层监管人员深刻领会信息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其开展信息化监管工作的积极性。省局将信息化监管作为2017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项目进行考核,各市要主动作为,工作重心下沉,做好所辖各县、区推进餐饮服务信息化监管的督导和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各地要切实做好餐饮单位的宣传教育,讲明推广大宗商品台账追溯信息电子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增强餐饮单位使用食品追溯平台的主动意识;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工作成效,为持久推进餐饮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录入,加强应用。“数据”是信息化监管工作的根本。各地要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开展餐饮监管信息化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数据上报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要督促餐饮单位及时上报食品追溯信息,定期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查,指导督促餐饮单位正确规范使用,确保信息化建设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监管信用信息应用,将监管信息运用到监管实际工作中,实现以综合信息为基础的科学化、常态化、电子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