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5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5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05 08:42:33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770
核心提示:《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办函〔2017〕259号
发布日期 2017-04-28 生效日期 2017-04-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5/t20170504_704428.html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阳光政务建设,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在本方案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省府办公厅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省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8日
 
 
 地区: 广东 
 标签: 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