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赣食药监办餐〔2017〕4号)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赣食药监办餐〔2017〕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2-23 14:53:56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401
核心提示:为扎实做好2017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局制定了《2017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赣食药监办餐〔2017〕4号
发布日期 2017-02-22 生效日期 2017-02-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jxda.gov.cn/ZWGK/GZTZ/2017/02/15439017.html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扎实做好2017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局制定了《2017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2017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四有两责为抓手,推动各项监管举措发展创新;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源头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社会共治,推进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继续深化许可改革,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1、进一步推进许可改革。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国家总局修改完善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许可条件,修订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2、加快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家总局技术标准,加快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建设和与国家总局数据库的对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3、规范小餐饮和食品小摊贩审批。贯彻执行《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小餐饮登记和现制现售食品小摊贩备案的管理办法,指导各地有序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实现全覆盖监管。
 
  4、完善餐饮食品监管制度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办法、餐饮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化制度。
 
  二、强化主体意识,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5、规范经营行为。指导各地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主体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切实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设备设施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自觉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落实学校和幼儿园主体责任。指导各地督促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全面落实学校和幼儿园原料采购验收、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用水卫生、食品留样等制度要求,自觉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主动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7、落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各地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网络食品经营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现场核查把关,禁止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入网经营。
 
  三、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8、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指导各地贯彻执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要求,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完善“网络化”管理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9、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和“洁厨亮灶”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扩大“洁厨亮灶”的覆盖面,全省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和县城以上各类学校食堂普遍实现“洁厨亮灶”全覆盖,并开展第三批示范单位遴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的综合治理。加强对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件的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监管
 
  10、加强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地按照《江西省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2017年“护校行动”方案,持续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随机检查和飞行检查,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会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11、加大网络订餐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指导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入网的餐饮服务单位持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公示的许可证标示地址是否为真实地址,是否存在借用、编造、伪造许可证等,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12、加强重大活动保障。协调指导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供餐名录。
 
  13、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指导各地认真查找和梳理当地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业态以及监管的薄弱环节,选取一到两个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指导和聚餐承办者的培训。
 
  14、做好重大节假期间的监管。指导各地加强重大节假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受理和有效处置群众投诉,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风险。
 
  五、推进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5、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省餐饮食品安全法规制度、科学审批、监管业务等监管能力培训。指导各地抓好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为基层编印、选配一批实用易懂的学习教材。
 
  16、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智能监管”理念,全面推进食品经营监管软件的运行实施,以信息化促规范化,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17、更加重视科普宣传。指导各地在集中时间广泛宣传野生毒蘑菇、亚硝酸盐等高风险因素的危害,提升社会各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18、加强社会共治。鼓励成立行业管理协会,引导和规范行业自律,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化培训机构优势,加强食品行业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引导企业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指导各地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7)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