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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旅游景区及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2016〕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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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3-23 08:44:0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065
核心提示:为确保中外来宾及游客参加中美旅游高层对话各项系列活动及古尔邦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的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10月在全区联合开展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宁食药监〔2016〕44号
发布日期 2016-03-18 生效日期 2016-03-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nxfda.gov.cn/CL0040/10376.html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
 
  “2016中美旅游高层对话”将于9月份在宁夏召开,同时,还将召开中美加旅行商大会。为确保中外来宾及游客参加中美旅游高层对话各项系列活动及古尔邦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的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10月在全区联合开展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力做好“2016中美旅游高层对话”及“五一”、古尔邦节、国庆节等各类国际性、国家级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季节性消费特点和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依法惩处力度。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行为,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开展餐饮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位升级”,实行农家乐星级评定管理,提高农家乐、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食品消费环境。
 
  二、工作重点
 
  针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农家乐餐饮消费特点,以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为基础,紧盯食品原料准入关口、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状况等关键环节,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引导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诚信、守法经营。
 
  (一)严把资格准入和食品原料准入关口。要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旅客集散地区农家乐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查看许可证、健康证是否齐全,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把好市场资格准入关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确保购进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票证齐全,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严厉打击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等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等旅游高峰时段,以及集体配送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和地方传统食品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各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操作间的卫生环境、冷食加工制作过程、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储存条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分装及配送等关键环节,坚持规范与整治并重,引导与惩处并行的原则,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问题绝不放过,整改完全彻底。
 
  (三)逐步提升餐饮消费服务水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2015年评定为“C”级的餐饮单位为重点,通过整治规范,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力促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动态等级评定进位升级。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作,在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同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家乐餐饮服务星级评定标准》,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农家乐实行星级评定管理,规范农家乐餐饮服务活动,大力提高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与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10日)
 
  各地要结合2016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旅游景区、农家乐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和大力宣传,以中美旅游高层对话在宁召开为契机,认真梳理本地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消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和整治进度表。同时,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持证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及时了解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杜绝无证经营。对食品摊点进行登记管理,要求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二)整治与规范阶段(4月10日-10月10日)
 
  各地要以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改造为抓手,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农家乐进行风险隐患大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遵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紧盯问题不放,督促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治有效果、出成绩,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交流与总结阶段(10月10日-20日)
 
  各地要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树立典型,评选出星级农家乐,适时召开区域性现场交流会,采取观摩学习、交流经验的方式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认真梳理本地区成效显著的监管措施和经验做法,分析研究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根源,为确保整治效果、实现科学监管提供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中美旅游高层对话在宁召开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将监管任务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齐抓共管、联合检查的部门合作机制,及时掌握旅游景点管理、大型活动信息、星级评定等信息,健全信息监测、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随机抽检、明查暗访等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旅游高峰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鼓励和指导具有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升级改造,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服务水平。4月-7月份,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将督导各市落实相关工作;8月份,自治区食药、旅游等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大宣传培训,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在动员与摸底阶段,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要指导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开展培训学习,特别是企业法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章制度,强化督查考核。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平台,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预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提示游客不食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和不洁食品,提高游客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在景区入口处、旅游集散中心等明显位置集中公示本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结果以及食品抽检情况,引导消费者“寻笑脸就餐”,营造群众关注、社会监督的共治氛围。
 
  (三)利用技术监督,排查突出问题。结合2016年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和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监督抽检工作,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将地方特色食品、大宗消费食品作为抽检重点,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餐饮单位依法处置。同时,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在重大活动保障中扩大食品筛查覆盖面,对可疑食品及时进行确证检验,确保突出问题不遗漏、惯性问题不复现、疑难问题有举措。
 
  (四)强化应急管理,防控安全隐患。各地食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对用餐人数较多的区域或餐饮单位进行重点防控,认真分析、总结可能发生食物中毒的原因,排查风险,制定措施,指导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农家乐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积极预防食物中毒。建立“2016中美旅游高层对话”食品安全工作应急管理机制,主动会同卫生等部门开展应急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通报。
 
  各地请及时将专项整治信息上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旅游局。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请于5月20日、8月20日前上报统计表,10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
 
  1、宁夏A级景区名录
 
  2、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家乐餐饮服务星级评定标准
 
  3、全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专项整治统计表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俊鹏
 
  电话:0951-6010781
 
  电子邮箱:nxcy6010781@163.com
 
  区旅游局联系人:高喜庆
 
  电话:0951-6729368
 
  电子邮箱:3010681716@qq.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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