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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宁食药监食餐〔201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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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01 11:14:43  来源: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46
核心提示:现将《2015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宁食药监食餐〔2015〕59号
发布日期 2015-03-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njfda.gov.cn/zfxxgk/zzwj/201503/t20150319_3227239.html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雨花台区卫生局、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
 
  现将《2015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
 
  2015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总局《2015年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要点》、省局《2015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5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一、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强化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以培训教育为抓手,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重点,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结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宣传工作,增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2、强化餐饮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加强新兴餐饮业态的调查研究,结合南京实际,研究制定实用性强、易操作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性文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和实施情况,及时对相关监管制度作出调整、补充和完善。制定完善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指南,实现监管工作有标准、可量化、可评价,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3、强化餐饮安全技术支撑建设。开展餐饮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检测和风险监测,扩大检测品种和抽查单位的覆盖面,及时公布餐饮食品检测结果。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做到处置率达100%。推进快速检测手段在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的应用,及时发现、预警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二、着力夯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规范许可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把好资料审查关和现场核查关,依法开展餐饮服务新办、延续、变更工作。做好餐饮服务基础数据的更新和管理,完善餐饮安全许可档案。按照国家总局《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证合一”改革要求,及时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及新发证相关工作。
 
  2、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痕迹化的监管要求,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大对餐饮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整改到位。
 
  3、提升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和平台,加大餐饮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饮食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餐饮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建设。
 
  三、重点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主动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2、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期间、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校园周边餐饮安全巡查,重点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A级食堂比例,逐步减少C级食堂数量。督促学校食堂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要求,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布局流程,加强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控制。
 
  四、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食品的整治工作力度。
 
  2、组织专项整治。针对可能导致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发生的共性问题,在全市面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区组织开展具有地区特色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市场秩序。
 
  3、实施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分析监督抽检数据结果,加强对高风险品种、高风险场所和高风险危害因素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深化小餐饮整治工作成果,探索建立小餐饮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4、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事故处置、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市局对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将进行督查督办。
 
  五、全力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1、做好重大活动监督保障工作。按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要求,提前介入重大活动的筹办,依照规范程序开展评估,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等手段实施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餐饮安全事故。
 
  2、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监管。针对夏秋季、传统节假日等时段餐饮消费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有效应对、妥善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3、切实提升应急处置工作能力。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和程序,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餐饮安全事故,能够有效应对、妥善处理。
 
  4、加大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培训相结合,通过集中培训、上门宣教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面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对风险认知和管理的水平。
 
  六、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继续完善量化分级管理机制。加强对评定程序、评定内容、公示样式等规范化建设,科学评估前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效果,有效运用评估结果,将监管力量向等级低、风险高、安全保障能力相对较弱的餐饮单位倾斜,实现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管的有机结合。
 
  2、积极开展餐饮业明厨亮灶建设。积极引导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及其中央厨房等参与“明厨亮灶”建设,并结合量化分级管理要求,把“明厨亮灶”建设要求与量化分级评定标准相结合,逐步拓宽“明厨亮灶”建设范围。
 
  3、探索建立餐饮安全工作站管理模式。依托餐饮聚集区现有的管理机构,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在餐饮业集中区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站”,协作监管部门共同监管企业、服务企业、联系企业,实现对餐饮企业的长效、常态管理。
 
  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情况数据汇总表
 
  2、餐饮服务日常监管情况数据汇总表[官网附件不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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