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2015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0日
2015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督查和指导,推动基层食品生产行政监管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状况平稳可控。
二、主要目标
(一)完成省局下达的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及时查处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不发生重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三)地产食品主要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82%以上,逐步提高发现问题、整治问题的能力。
(四)媒体曝光的地产食品安全事件有效处置率100%,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五)推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
(六)推进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企业电子追溯体系的建设。
三、重点工作
(一)抓能力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监管队伍
一是组织人员培训。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工作,选准课题,强化重点,配强师资,突出技能考核,夯实监管队伍的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责任意识。
二是推动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工作要求,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中心对行政监管的支撑作用。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与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严明纪律规矩,切实抓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与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规定。
(二)抓生产许可,确保事前监管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省局生产许可工作审批权限调整,积极制定我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建立完善许可工作配套制度,理顺许可工作关系,组织、协调、指导并监督有关单位做好行政许可受理、现场核查、资料审核、审批发证工作。
二是强化许可督查考核。进一步规范现场核查的程序、条件和审查员的审查行为,采取证前抽查、突击检查、审查质量评估等形式监督现场核查质量,确保企业现场核查的真实、客观和公正。
三是强化廉政考核。对审查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签订责任书,发放廉政建设卡,不定期协同纪检检查部门开展暗访。
(三)抓日常监管,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效能
一是深化“分级分类”监管。指导区局坚持产品风险分类和企业保障能力分级的基本原则,严格实施日常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深挖食品安全隐患和潜在问题。
二是突出监管工作重点。强化重点食品和重点企业监管(附件1),重点督查大型食品企业(附件2)和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企业(附件3),加大技术监管,强化监督抽检、风险检验、快检和执法取证检验等各类抽样检测结果汇总分析和综合利用。探索建立大型企业跨地区联合督查机制,对雨润、卫岗、桂花鸭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省内连锁企业开展督查。
三是强化痕迹管理。对现场检查和抽查、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监督相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通过回访、复查验证、督查、互查等跟踪整改效果,保证各项监管工作有记录、可追查。
(四)抓监督抽检,提高监管工作科学性
一是科学安排监督抽检。提高监督抽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合理制定市级监督抽检计划(附件4),保证抽检的覆盖面,加强高风险食品、重点整治食品、节日食品等的抽检力度。
二是深化抽检结果的运用。有效利用监督抽检和风险分析结果,按季度对抽检数据进行分析,及时查摆食品安全隐患,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三是继续落实食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检结果公开制度,跟踪后处理进度,严格落实闭环监管。
(五)抓专项整治,建立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蜂蜜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和整顿具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避免发生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问题。
二是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梳理分析存在的隐患问题和原因,根据各类产品特点和关键技术环节进行分类治理,坚持打建结合,注重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是加强专项整治效果的督查。市局将采用督查、互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形式促进专项整治的开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抓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一是积极配合省局推进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两类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建设。
二是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协调省级相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权利阳关运行系统的对接。
三是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推进基层移动监管系统的搬迁和改版。
(七)抓小作坊监管,加强综合治理
一是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时修订《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增补小作坊品种目录,指导区局开展小作坊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有力推进“四小”指数测评工作。
二是借助基层政府、部门、社会、媒体等多方力量,推动小作坊综合监管进程,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按要求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探索设立小作坊改造专项基金,通过以奖代补提高小作坊规范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小作坊提档升级推进力度。
(八)抓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内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推行法人、质量授权人、检验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二是建立不合格企业约谈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共同分析解决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水平。
三是探索质量授权人制度。按照总局部署要求,适时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推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独立运行、岗位负责的质量安全负责制。
四是构筑社会共治格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利用各类新闻媒介的作用,动员各界人士、特别企业内部人员,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附件:1、 2014年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