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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2015年畜牧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新牧办字〔20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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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3-31 10:12:5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浏览次数:3094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畜牧兽医局长会议精神及部署,切实做好自治区2015年畜牧业各项工作,我厅制定了《自治区2015年畜牧业工作要点》,并结合畜牧厅领导工作分工的调整和各部门职责,将工作要点进行了任务分工。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发布文号 新牧办字〔2015〕7号
发布日期 2015-03-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xjxmt.gov.cn/newsContent.aspx?newsID=b8888ae9-22f8-4604-a16d-6f59b06efbcf&sectionCode=0007&siteCode=000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兽医局,畜牧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畜牧兽医局长会议精神及部署,切实做好自治区2015年畜牧业各项工作,我厅制定了《自治区2015年畜牧业工作要点》,并结合畜牧厅领导工作分工的调整和各部门职责,将工作要点进行了任务分工。现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自治区2015年畜牧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自治区畜牧厅

  2015年3月25日

  附件

  自治区2015年畜牧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2015年全区畜牧业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加快传统畜牧业改造提升和现代畜牧业开拓创新为方向,以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和农牧民增收为核心,按照“五化同步”的要求,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农牧结合,强化饲草料基地建设,积极推行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加快发展肉羊肉牛产业,引导扶持奶业稳定健康发展,统筹猪禽产业平稳发展,加大畜牧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依法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动物疫病防治和畜牧业行政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促发展的能力,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持续改善,为促进新疆农牧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快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

  1. 全面做好畜牧业产业发展工作。突出加快肉羊肉牛产业发展。用好用足自治区肉羊肉牛生产补奖政策,强化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的扶持引导和杠杆撬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肉羊肉牛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扶持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保护发展生产母畜,进一步提高牛羊肉综合生产供给能力。

  分管领导:冯东河;牵头部门:厅畜牧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计财处、科教处,自治区畜牧总站。

  引导扶持奶业稳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奶牛良种补贴、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等扶持政策,引导发展奶牛适度规模养殖。继续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强化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和奶源基地监管。认真组织实施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加快基层奶业协会建设,积极开展奶业技术服务。建立完善生鲜乳第三方检测制度。协调出台《自治区散装生鲜乳销售管理办法》。

  分管领导:黄伟忠;牵头部门:自治区奶业办公室;配合部门:厅计财处、畜牧处、草原处、科教处、法规处。

  统筹猪禽产业平稳发展。加强种畜禽场监管,稳定猪禽种源生产,加大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力度,提高猪禽科学化饲养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益,促进猪禽产业平稳发展。

  分管领导:冯东河;牵头部门:厅畜牧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科教处,自治区畜牧总站。

  推动马业加快发展。加强良种马繁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马品种改良工作,全面开展马品种登记工作,加大马产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各类马业发展活动,推动我区马业加快发展。

  分管领导:赵新春;牵头部门:厅畜牧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计财处,自治区畜牧总站。

  2. 加强畜牧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畜牧厅畜牧业信息化应用推进年实施方案》,以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畜牧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地州推广和应用技术培训为重点,以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和畜牧厅内网OA办公系统建设为保障,以探索建立信息化应用长效机制为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畜牧厅畜牧业信息化应用推进年”活动,进一步提升畜牧系统信息化应用水平。

  主管领导:张志恒;分管领导:行庆华、赵新春、黄伟忠、冯东河;牵头部门:自治区牧业信息中心;配合部门及单位:兽医局,厅计财处、办公室、畜牧处、草原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自治区畜牧总站、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草原监理站、自治区治蝗灭鼠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奶业办公室、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

  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等部门定期沟通协商交流机制,科学分析研判畜牧业生产形势,为领导决策和畜牧业生产提供信息服务。

  分管领导:赵新春、冯东河;牵头部门:厅计财处;配合部门:厅畜牧处、草原处、办公室(畜牧志办公室)。

  3. 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良种补贴政策,建立适应市场需求,有效监督约束生产者与种畜场的补贴政策执行机制,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制定《新疆畜禽品种区域规划》,指导全区做好畜禽品种改良工作,努力提高个体生产性能,不断提升畜牧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关于南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部署,制定《南疆肉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方案》,启动实施南疆肉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在南疆五地(州)扶持建设一批布局优化、草畜配套、层级分明、互为支撑的肉羊性能测定中心、原种场、良种场及扩繁场,进一步完善南疆肉羊良种繁育体系。

  分管领导:冯东河;牵头部门:厅畜牧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计财处,自治区畜牧总站。

  4. 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适度规模养殖,认真组织实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强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编制《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服务手册》系列丛书,推进畜禽养殖场(小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养殖效益。适时召开北疆畜牧业生产“四良一规范”现场会,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进程。以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新《环保法》的实施为契机,结合国家、自治区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实施,加强指导和服务,采取多种方式,探索推广高效、经济、适用的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示范场辐射带动效果。

  分管领导:冯东河;牵头部门:厅畜牧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计财处、科教处,自治区畜牧总站。

  5. 抓好相关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新疆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驱动带和产业园区增长极建设培育发展规划(2015—2020年)》,突出畜牧业在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中的承接作用,重点实施六类示范工程,通过试点建设,示范带动,突破当前畜牧业发展瓶颈,加快建设和形成畜牧产业发展新格局,加速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在开展相关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要求,做好《自治区现代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分管领导:赵新春;牵头部门:厅计财处;配合部门及单位:畜牧科学院、兽医局,厅办公室、畜牧处、草原处、科教处、政策法规处、场管局,自治区畜牧总站、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草原监理站、自治区治蝗灭鼠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自治区奶业办公室、自治区牧业信息中心。

  二、推进饲草料产业加快发展

  6. 加强饲草料基地建设。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肉羊肉牛产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3〕94号),依托自治区高新节水示范工程,协调水利部门围绕肉羊肉牛优势产区,组织实施好2015年100万亩高新节水人工饲草料地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自治区1000万亩饲草料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分管领导:冯东河、高庆超;牵头部门:厅草原处;配合部门及单位:畜牧科学院,厅计财处、畜牧处,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草原监理站。

  7. 提高饲草料产量和秸秆利用率。落实自治区有关土地整理项目恢复的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种植饲草料的规定,整合捆绑退牧还草工程人工草料地建设资金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等项目资金,积极发展饲草料种植。大力推广普及农草间作、林草间作、一年多熟等饲草料高效种植模式和技术,进一步提高农区和牧业定居区草料复种指数,稳步提高全区饲草料产量。积极推进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工作。加大秸秆颗粒饲料加工、配方饲喂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全区农副秸秆综合加工饲喂利用率,增加优质牧草替代补给量。

  分管领导:冯东河、高庆超;牵头部门:厅草原处;配合部门及单位:畜牧科学院,厅计财处、畜牧处、办公室(饲料办)、科教处,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畜牧总站。

  组织实施好秸秆养畜示范县建设项目,创新秸秆养畜示范模式。

  分管领导:冯东河、高庆超;牵头部门:厅办公室(饲料办);配合部门及单位:厅计财处、畜牧处、草原处、科教处,自治区畜牧总站、自治区草原总站。

  8. 促进饲草料交易流通。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肉羊肉牛产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3〕94号)中对草料供销周转贷款按照肉羊肉牛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给予补贴的相关政策,在南北疆交通主干线扶持新建一批饲草料交易市场,支持饲草料交易市场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促进饲草料集中交易、跨区调运,提高饲草料区域平衡调剂能力。

  分管领导:冯东河、高庆超;牵头部门:厅草原处;配合部门:厅计财处、畜牧处、办公室(饲料办)。

  9. 强化畜牧业防灾饲草料储备库运营管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肉羊肉牛产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3〕94号)中为19座已建防灾饲草料储备库配套建设饲草料地(自治区级5000亩、地州级3000亩的标准)的规定,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各地防灾饲草料储备库配套饲草料地建设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鼓励、引导、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市场条件下企业化运营与政府监督指导相结合的饲草料储备库运营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完善防灾饲草料储备库长效运行机制。

  分管领导:冯东河、高庆超;牵头部门:厅畜牧处;配合部门:厅计财处、草原处。

  三、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及重点民生工程建设

  10. 切实落实畜牧业重点民生工程建设任务。全面落实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资金和任务。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总结2011年以来第一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第二期稳定和完善补奖机制政策的对策措施建议,为实施好第二期补奖机制政策奠定基础。认真组织实施退牧还草项目,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抓住今年国家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机遇,做好我区2015年退耕还林还草建设项目的申报、任务分解和组织实施工作。

  分管领导:冯东河、高庆超;牵头部门:厅草原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计财处,自治区草原监理站、自治区草原总站。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2015年全区16340套(含公租房3554套)国有牧场危房改造建设任务。

  分管领导:冯东河;牵头部门:厅场管局;配合部门:厅计财处。

  11. 积极推进草原确权承包与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地畜牧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克服困难,加大工作力度,按期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任务,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创新草原畜牧业经营体制奠定坚实基础。

  分管领导:冯东河、高庆超;牵头部门:厅草原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政策法规处,自治区草原监理站、自治区草原总站。

  12. 加强草原监测与灾害防治工作。强化草地资源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全区天然草原牧草长势动态监测报告,为草畜平衡管理和草原畜牧业生产提供监测依据。会同气象等部门共同做好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好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项目建设,加强草原防扑火技能培训及实践演练工作,进一步健全草原火灾应急防控体系。强化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加大草原鼠虫害生物治理技术示范推广力度,逐步实现草原生物灾害可持续治理,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分管领导:冯东河、高庆超;牵头部门:厅草原处;配合部门及单位: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草原监理站、自治区治蝗灭鼠指挥部办公室。

  13. 积极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项目。开展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专题调研工作,了解各地发展草原畜牧业的新情况、新举措、新成效,进一步提出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工作的措施和建议,选择草原畜牧业生产转型实施效果较好的县(市),择期召开全区草原畜牧业生产转型现场会议,促进全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分管领导:冯东河、高庆超;牵头部门:厅草原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计财处、畜牧处,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草原监理站、自治区畜牧总站。

  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4. 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强化兽医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内出台实施《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加大优先防治病种以及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争取出台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支持政策,加快推进马传贫检疫净化和马鼻疽无病认证工作,严防外疫传入,全力实现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年疫情继续保持平稳的防控目标。

  分管领导:行庆华、黄伟忠;牵头部门:兽医局防疫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兽医局医政药政处,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5. 落实好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划转工作和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相关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统一部署,以及农业部《关于做好2015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与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监管职责移交工作,确保有序交接和监管不缺位。强化畜禽屠宰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畜禽屠宰场驻场兽医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添加“瘦肉精”、注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主管领导:张志恒;分管领导:行庆华、赵新春、黄伟忠;牵头部门:厅组织人事处、兽医局检疫监督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计财处、办公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6. 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产地检疫,推行动物检疫痕迹化管理,开展动物检疫电子出证试点工作。强化畜禽及其产品引进、调运、交易等流通环节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严格跨省调运动物检疫监管,降低输入性疫情发生风险,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扩散。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建立和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认真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把宣传月活动引向深入、贯穿全年。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清理整顿工作,努力确保每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会同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随意抛弃、收购、加工制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分管领导:行庆华、黄伟忠;牵头部门:兽医局检疫监督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计财处、畜牧处、科教处,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7. 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认真组织实施自治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

  分管领导:行庆华、黄伟忠;牵头部门:兽医局综合处;配合部门及单位:厅计财处,兽医局防疫处、医政药政处、检疫监督处,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加强官方兽医培训,强化乡村兽医登记、培训和从业管理,做好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稳定基层防疫队伍,提高基层兽医人员技术服务能力。积极探索,整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动物诊疗机构、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等方面资源,推动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兽医服务体系。

  分管领导:行庆华、黄伟忠;牵头部门:兽医局医政药政处;配合部门及单位:畜牧科学院,厅计财处、兽医局防疫处,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8. 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制修订畜牧业地方标准。严格规范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和特色优质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工作,加强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价,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强化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和肉、奶、禽蛋等主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监测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禁物质添加行为,努力实现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

  分管领导:黄伟忠;牵头部门:厅科教处;配合部门及单位:畜牧科学院,厅办公室(饲料办)、兽医局医政药政处,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自治区奶业办公室。

  五、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

  19. 加快构建新型畜牧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和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培育发展规模适度的农牧户家庭牧场。鼓励农牧民尝试以股份制、联户制为主体,大户制、代牧制为补充的畜牧业发展模式。引导、支持农牧民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或以土地经营权、牲畜、牧业设施等入股畜牧合作社、草畜联营合作社或龙头企业。认真贯彻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

  分管领导:冯东河;牵头部门:厅场管局;配合部门及单位:厅畜牧处、草原处,自治区畜牧总站、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草原监理站。

  20. 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引导支持各地采取合作社+养殖户、企业+基地+养殖户、园区带动辐射等多种形式,开展特色优质畜产品基地、园区建设。鼓励、支持区内外企业通过并购、注资、控股、上市融资等形式组建大型农牧企业集团,围绕畜牧业产业链,投资发展饲草料种植、特色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特色餐饮、休闲观光农牧业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联动发展。鼓励、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畜牧企业创立畜产品品牌,扶持优势畜产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抓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新机遇,利用淘宝网等资源构建电商营销体系,支持农超对接、直销、物流配送等新型营销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疆特色农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和组织区内畜牧龙头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各类农(畜)产品展销展示活动,支持各地建立健全与对口援疆省市农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构建营销网络,不断提高新疆特色优质畜产品国内市场的占有率。抓住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有利契机,按照资源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争取在国家层面建立与中亚等周边国家双边、多边农畜产品贸易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区与周边国家间在家畜育种、养殖、饲草料生产、畜牧业科研、畜产品加工贸易等领域的务实交流与合作,促进外向型畜牧业加快发展。

  分管领导:冯东河;牵头部门:厅场管局;配合部门:畜牧科学院、兽医局,厅计财处、畜牧处、草原处、科教处。

  21. 积极推进国有牧场改革发展工作。按照《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场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积极协调配合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稳步推进国有牧场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工作,逐步理顺国有牧场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与厅属国有牧场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工作。

  主管领导:张志恒;分管领导:冯东河;牵头部门:厅场管局;配合部门:厅计财处、组织人事处。

  六、加大畜牧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22. 加大畜牧业科技宣传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自治区畜牧业科技实用知识进村入户工程,切实提高畜牧业科技实用知识的进村入户率。依托农牧职业教育学校资源和大型畜牧龙头企业,建设畜牧业生产及科技实训基地,开展对畜牧行业管理人员、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和养殖大户、农牧民的专题培训,提高畜牧业生产管理水平。

  分管领导:黄伟忠;牵头部门:厅科教处;配合部门及单位:畜牧科学院,厅组织人事处、畜牧处、草原处,自治区畜牧科技资料编译室。

  23. 加强畜牧业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强畜牧业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建立畜牧业项目建设与科技服务捆绑机制,进一步健全鼓励、支持畜牧业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的扶持政策,积极推广“专家+畜牧科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不断提高畜牧业科技服务水平。

  分管领导:黄伟忠;牵头部门:厅科教处;配合部门及单位:畜牧科学院,厅组织人事处、畜牧处、草原处,自治区畜牧总站、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4. 加大畜牧业科技示范推广力度。全面示范推广普及畜牧业生产“四良一规范”(良种、良舍、良料、良法和规范化防疫)综合配套技术,强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肉羊肉牛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分管领导:黄伟忠;牵头部门:厅科教处;配合部门及单位:畜牧科学院、兽医局,厅畜牧处、草原处,自治区畜牧总站、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奶业办公室。

  加强新型实用畜牧业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会同农机部门做好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畜牧业机械化装备水平。

  分管领导:赵新春;牵头部门:厅办公室(饲料办);配合部门:厅计财处、畜牧处、草原处。

  七、提高畜牧业依法行政能力

  25. 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深入开展《畜牧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新《环保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区畜牧行业人员的政策法律素养,明确生产者和农牧民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强化其遵法守法、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分管领导:巴特尔;牵头部门:厅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兽医局,厅畜牧处、草原处、科教处、办公室(饲料办),自治区畜牧总站、自治区草原监理站、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奶业办公室、自治区草原总站。

  26. 加强畜牧业立法工作。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做好《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立法相关工作,确保该办法年内顺利出台。配合国务院、农业部做好畜禽屠宰及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等立法调研和修订工作,启动《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自治区奶业条例》修订调研等相关工作。加强畜牧厅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规范畜牧行业管理工作。

  分管领导:巴特尔;牵头部门:厅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厅草原处、畜牧处、兽医局检疫监督处,自治区草原监理站、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奶业办公室。

  27. 提高畜牧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农业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畜牧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好有关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接、放、管”工作。继续开展畜牧系统行政执法考核工作,加强执法实务培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分管领导:巴特尔;牵头部门:厅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兽医局,厅畜牧处、草原处、科教处、厅办公室(饲料办)、兽医局医政药政处,自治区草原监理站、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治区草原总站、自治区奶业办公室。

  28. 强化畜牧系统作风能力建设。注重畜牧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意识,坚持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主管领导:张志恒;分管领导:王东升、赵新春;责任部门:厅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继续实施“畜牧业项目督查年”活动,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进一步提高畜牧业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分管领导:王东升、赵新春;牵头部门:厅计财处;配合部门:兽医局,厅畜牧处、草原处、厅办公室(饲料办)、场管局、科教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强化区、地、县三级畜牧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上下联动,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切实转变畜牧系统干部工作作风。

  主管领导:张志恒;分管领导:王东升、赵新春;牵头部门:厅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畜牧科学院、兽医局,厅办公室、计财处、畜牧处、草原处、科教处、场管局、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

  继续做好对口扶贫和相关帮扶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重点乡镇集中整治和“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扎实开展联系基层、深入群众、改善民生、服务农村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的各项工作。

  主管领导: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分管领导:孙浩、赵新春、木日扎别克·木哈什、帕拉提江·热衣木巴依、高庆超、王力俭;牵头部门:厅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畜牧科学院,厅计财处、办公室、畜牧处、草原处、科教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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