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支点意识、争先意识,抬升发展标杆,统筹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深化改革创新、优化监管机制、加强能力建设、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局组联动”和智慧监督,为我省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发展提出的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不断提高从政治上思考分析问题、谋划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
(二)健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硬账硬结。(人事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片区+网格”党建协作共建。(机关党委负责)
(四)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纪委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二、着力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开展小微企业分型分类试点,深化创业准入服务“三进”(进园区、进校园、进村镇),加快推动个转企、企业迁移等“一件事”改革落地。(注册处负责)
(六)加强对平台类等重点企业的行政指导,强化合规治理,防范“内卷式”竞争。综合采取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提醒告诫等行政措施,引导平台企业压减平台内商户成本负担。(网监合同处牵头,价监竞争处及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七)深化信用监管数据归集、分析、运用,积极开展信用评价、信用合规管理、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等试点,推动年报公示工作再提升。(信用处负责)
(八)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扩面提升,深入开展“小个专”党建规范化建设试点和专业市场、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攻坚行动。(注册处牵头,省局“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九)健全完善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机制,大力宣贯实施《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持续推动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各项工作落实,加力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区、镇)。遴选实施一批产业链质量提升省级项目。开展第十届长江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质量发展处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协调推动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抢抓“两新”政策机遇,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等优势制造业领域打造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脑机接口、低空经济、集成电路、北斗规模应用等领域国家标准。(标准化处、省标质院负责)
(十一)深入实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力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两大工程”,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计量技术规范研制。(计量处、省计量院负责)
(十二)深入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两项行动”。引导质量技术机构主动融入创新联合体,“产学研检”协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认检处牵头,质量发展处、计量处、标准化处、省纤检局、省质检院、省计量院、湖北特检院、省标质院、省电子院等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四、着力推动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十三)加强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统筹协调,完善省公平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制度。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深化提质专项行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行动,推广“智慧审查+全面督导”试点经验。(反垄断处负责)
(十四)加快推动鄂湘赣市场监管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落实和省内三大都市圈市场监管协作,探索省际计量服务协同,推进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推动构建规则各地统一、平台相互衔接、事项异地通办、监管协同联动的市场监管一体化格局。(综合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五、着力打造放心安心的高水平消费环境
(十五)制定实施《湖北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开展“双承诺一倡议”“荆楚放心礼”“3·15金秋购物节”等公益活动,深入开展全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和不公平格式条款监督评议,探索开展消费环境监测评价。(消保处牵头,12315指挥中心、省消保中心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一人多次”“一事多人”消费诉求处理、消费提示警示、部门联合处置和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等制度机制,推动消费问题从个案处置向共性治理转变。加强12315分析预警,提升12315工作效能,持续打造贴心服务的12315品牌。加强消委组织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健全基层消费维权和消费教育网络,探索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从线上向线下延伸。(消保处牵头,12315指挥中心、省消保中心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七)扩面新媒体广告监测,强化保健食品等民生领域广告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管。(广告处牵头,广监中心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综合治理假冒伪劣、消费欺诈、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短斤少两、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电子计价秤、加油机计量作弊等问题。(稽查处牵头,价监竞争处、网监合同处、消保处、广告处、计量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对能源、医药、教育、旅游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及殡葬行业价格违法、违法违规收费,以及垄断、不正当竞争、强制消费、诱导消费等行为。(价监竞争处牵头,反垄断处及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二十)开展2025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推进网络交易一体化监测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制定网络交易平台信用信息评价指标,探索建立健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推动网络市场协同治理、规范发展。(网监合同处牵头,稽查处、信用处、广监中心等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六、着力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二十一)严格规范行政检查,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大力推行数智化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加快推行现场检查“扫码入企”。(法规处牵头,信用处及各具备监管职责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案件交办、指定管辖、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制度机制,优先运用预警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柔性执法措施实现法律目的,完善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流程,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稽查处牵头,法规处、反垄断处、价监竞争处、省纤检局、食品稽查局分工负责)
(二十三)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基层涉企执法监管工作的抽查检查和评估,加快推进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动行政处罚案件全量纳入系统管理,实时监测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违规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有效预防和纠正“小过重罚”、多头执法、以收代罚等问题。(稽查处牵头,法规处、反垄断处、价监竞争处、广告处、消保处、质量监督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食品抽检处、特设处、计量处、认检处、机关纪委、12315指挥中心、省纤检局、食品稽查局分工负责)
七、着力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
(二十四)持续完善“三书一函”制度,严格执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责任落实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质量监督处、食品安全监管各处室和特设处分工负责)
(二十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快提高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能力和水平。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深入推进肉类产品、食品添加剂、网络餐饮、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全覆盖开展学校食堂、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现场检查评价和风险排查。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暨舆情处置应急演练,提升全省系统应急处突能力。发挥食品安全辟谣联盟作用,凝聚力量遏制“舌尖上的谣言”。(食品安全监管各相关处室和食品稽查局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快推进《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电梯、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推动超过设计寿命、技术老旧的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特设处负责)
(二十七)纵深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以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品、消防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等为重点,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质量监督处负责)
(二十八)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舆情应对处置上下贯通标准化试点,完善舆情监测、报告和处置机制,确保各层级及时响应、信息畅通。(宣传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八、着力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二十九)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黄赌毒”和违规打牌、酒驾以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大力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严格执行精文减会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各项要求。(机关纪委、办公室、督审处等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三十)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落实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财务处、人事处分工负责)
(三十一)根据全省“干部素质提升年”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省局系统干部的选育管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人事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三十二)开展好行风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完善“行风监督员”“行风观测点”“行风监督卡”等机制,健全典型问题案例通报制度,深化拓展行风警示教育、“换位体验优服务”等活动。(机关纪委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三十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建设平安机关。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档案管理。(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附件:2025年度助企惠民“十件实事”
附件
2025年度助企惠民“十件实事”
一、便利服务暖企行动。高效做好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授权登记管理工作。稳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全程网办”范围。新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4000户以上。应用“荆楚个体通”小程序精准施策服务经营主体发展。(注册处负责)
二、增信融资助企行动。会同金融机构进一步便利开展“鄂质贷”“商业秘密贷”和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贷”等创新型融资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与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鼓励参与利用“企信贷”“个信贷”等守信激励产品,为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和优质的金融服务。(注册处、信用处、价监竞争处、质量发展处分工负责)
三、质量提升强企行动。在全省推动100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1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100家标杆企业。遴选一批重点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推进公益性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不少于500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持续优化提升“智慧服务一张网”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新培育认定100个(项)以上“湖北精品”。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成立超百名专家的帮扶团队,帮扶超千家中小企业。(质量发展处牵头,质量监督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检处分工负责)
四、信用赋能促企行动。深入推进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加强信用修复的告知和指导,便利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推行信用修复网上办、掌上办,协调加快修复信息共享和修复结果互认,实现同步修复,力争各类经营主体信用修复5万户以上。(信用处负责)
五、公平竞争护企行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常态化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民生、自然垄断等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反垄断处、价监竞争处分工负责)
六、整治收费安企行动。加强协会商会、水电气暖等涉企违规收费靶向整治,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加强与政策制定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完善收费政策,稳定企业发展信心。(价监竞争处负责)
七、放心消费惠民行动。在全省20个以上行业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超2万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超5000家,助力释放消费潜力。大力宣传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加入ODR在线纠纷调解机制、入驻“湖北315消费投诉线上和解”平台。(消保处负责,12315指挥中心、省消保中心分工负责)
八、食品安全利民行动。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专项整治,检查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5000家以上、餐饮服务经营主体20000户以上。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品种10000批次以上,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开展肉类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检查肉制品生产主体1000家以上、肉类产品销售主体10000家以上、餐饮服务单位30000家以上。推进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全面对接和应用,实现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量化等级评定全覆盖。(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九、安全乘梯为民行动。成立专家帮扶团队,帮扶不少于200家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推广电梯信息化建设应用,提升电梯智慧监管水平。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力度宣传安全乘梯知识。进一步规范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响应程序,平均救援到达时间缩短至12分钟以内。(特设处负责)
十、价格监管护民行动。开展“春耕护农”专项行动,加强农资销售、农业用水用电、涉农优惠价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价格和竞争行为监管。强化民生领域价格监管,聚焦医疗卫生、养老、殡葬、母婴服务、托育和教育等领域,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实施惠民收费减免及优惠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规范行业服务收费行为。(价监竞争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