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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5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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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3-04 09:51:46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70
核心提示:现将《2025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发布单位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5-03-03 生效日期 2025-03-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2025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28日

2025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最后一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强县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筑牢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根支柱”,用好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综合改革“两大动力”,千方百计推进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力争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左右、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奋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深入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荆楚粮仓”。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继续将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701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552亿斤以上、大豆种植面积365万亩以上、油料种植面积2401万亩以上。支持42个县市和国有农场开展整建制提升单产行动,推广一批“吨粮”“吨半粮”等高效技术模式。加快高油酸油菜新品种示范,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35万亩以上,稳定花生、芝麻等特色油料种植面积。

(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落实“牧十条”等政策措施,加强生猪产能调控,确保全省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220万头左右、生猪出栏4200万头以上;稳定牛羊基础产能,开展奶牛养殖场生产经营风险月度监测。推进家禽养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禽蛋产量260万吨左右。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

(三)积极发展现代渔业。优化品种结构,力争淡水鱼产量560万吨左右。稳妥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积极推广稻虾鳝、稻虾鳖、无沟化养殖等模式,稻田综合种养面积稳定在900万亩左右,小龙虾、黄鳝产量分别突破150万吨和21万吨,支持武昌鱼、甲鱼等产业发展。

(四)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改造升级老旧蔬菜设施,积极推进精品果园建设和老旧果园改造25万亩左右。支持发展高效叠层养禽、牛羊集约化养殖等现代设施畜牧业。有序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发展陆基圆池、工厂化循环水等设施渔业100万立方米以上。

(五)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3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推进高效节水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土壤改良、田间灌排等短板。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开展高标准农田资金项目稽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继续探索“投建运管”一体化试点。

(六)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持续推进撂荒耕地和“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加大通报曝光和巡查暗访力度。抓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加强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加快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完成省市县成果编制工作,建成土壤普查样品库和数据库。抓好耕地质量监测和等级评价,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

(七)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研判,及时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意见和工作预案。全面落实小麦“一喷三防”、油菜“一促四防”等稳产增产措施,确保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与防控。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及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支持建设一批平急两用的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加强农业防灾减灾队伍建设。

(八)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鼓励出口企业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商、境外营销平台等新业态,积极组织参加国际性展会,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其他经营主体抱团合作“走出去”。实施好国家对外农业技术援助项目和FAO信托基金下的南南合作项目。

二、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九)提高监测帮扶质效。调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优化监测识别方式方法。因人因户开展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实施开发式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开展监测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推进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与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共用,参与建设全国一体的基础数据库。持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十)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四个一批”原则,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元分类提出帮扶产业推进路径。保持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总体稳定,优化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支持方式,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好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加强消费帮扶平台企业和产品管理。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确保贷款规模稳定、逾期风险可控。加强帮扶产业监测预警,重点监测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投入超过1000万元、400万元的项目。扎实推进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引导农场培育壮大主导优势产业。

(十一)加强帮扶项目资产规范管理。全面清查脱贫攻坚以来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落实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帮扶项目资产运行监测评估,探索完善资产分类处置程序办法。提升有效衔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入库项目资金规模超过上年度实施项目资金规模的120%,第一季度项目开工率不低于60%,上半年开工率不低于90%,第三季度达到100%。健全帮扶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

(十二)抓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落实交通补贴、创业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年度务工规模稳定在208.4万人以上。创新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强化易迁群众就业帮扶,抓好返乡回流脱贫人口转岗安置。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带动脱贫群众依靠技能技艺就业增收。坚持市场导向和产业需求,抓好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工作,切实提升脱贫人口就业质量。

(十三)加大重点地区帮扶力度。加强与中央驻鄂定点帮扶单位沟通衔接,加大对25个国定脱贫县支持力度。协调省直定点帮扶单位落实“联县驻村”工作机制,助力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派驻村提高发展能力。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向脱贫村、易迁集中安置村(社区)等重点村持续派驻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扎实做好农业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

三、持续提升科技与农业物质装备水平

(十四)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坚持产业需求导向,明晰创新主体功能定位,重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与洪山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融合发展,支持襄阳等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持宜昌、荆州等地建设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高水平建设水稻、油菜等优势特色产业技术体系,加快全产业链技术的集成与优化熟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

(十五)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进项目组织管理,聚焦核心种源、耕地保育、农机装备与智慧农业、绿色防控与生态种养模式、农业重点底盘技术等五大领域,深入推进农业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领军企业、潜力型农业科技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决策、农业主推技术评选推广等农业科研全过程,引导资金、项目、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聚集。

(十六)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能力,支持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有关企业等协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持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深入实施院士专家科技服务“515”(协同推广)行动,开展农技推广特聘计划。推进省级农业科技先行县共建工作。

(十七)加快推进种业振兴攻坚。谋划实施农业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和核心种源培育、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加强农业生物育种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推动一批种质资源列入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名录,抢救性保护珍稀、特有、濒危种质资源。深化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功能基因挖掘工作。加强制种大县、良种繁育基地、畜禽核心育种(扩繁)场建设,办好一批省级新品种集中展示示范点。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与科学利用。

(十八)加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大优机优补、有进有退实施力度。制订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支持优势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兼并、联合、重组,培育一批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牵引力强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加强机手作业技能培训,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力争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5%。

(十九)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探索整县推进智慧农业解决方案和模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农场等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培育20个智慧农(牧、渔)场和20个应用场景。挖掘和推介一批智慧农业建设典型案例。加快推进动物检疫智慧监管,探索实现检疫无纸化出证全覆盖。

四、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十)提升农业资源养护利用水平。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启动实施世界银行贷款“湖北生态低碳农业与土壤健康提升项目”。支持建设丹江口库区生态低碳循环农业先行区。启动农业碳足迹管理试点,探索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深入开展中华鲟、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健全完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体系。

(二十一)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抓好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洪湖流域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全省农膜处置率达到8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8%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力争实现50%以上规模养殖场参与减抗工作,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以200亩以上连片精养池塘为重点,新增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20万亩以上。

(二十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豇豆、芹菜和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直供学校农产品、合格率偏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落实产地准出、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管理、信用监管等制度。制(修)订一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开展重点农产品品质评价及分等分级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五、加快做强乡村特色产业

(二十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施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培育10家过100亿元龙头企业、5条过1000亿元农业产业链,夯实农产品加工业营收万亿元规模基础。推动农场数量较多的县市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重点支持湖北农发集团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

(二十四)打造农业特色品牌。全面落实“虾十条”“鳝七条”“米九条”“茶十条”“菇七条”“橙六条”“艾七条”“藕七条”等政策,加大农产品宣传推广和产销对接力度,组织重点品牌开展北京、深圳等专场推介活动,举办湖北农业博览会,推进省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

(二十五)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7%以上。持续推进禽蛋、香菇、生猪、小龙虾等供应链建设,搭建全省农业产业供应链平台。完善省级惠农服务平台,建设全省供应链数智底座,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金融链互通。开展荆楚和美乡村精品线路、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介活动。提档升级农村寄递物流村级服务网点1万个。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举办农村电商直播大赛,培养优秀农村电商直播人才。

(二十六)大力推进返乡创业。制订推进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集成创设一批政策、搭建一批平台载体、开展系列创业活动、推介一批典型模式、建立一套推进机制。力争2025年返乡创业主体达到省外务工人员总数的2%。

六、扎实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七)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完善农村改厕设施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完成农村户厕建改20万户左右。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常态化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持续清理“三堆两垛”“三乱”,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微改造。

(二十八)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库规范管理,建立省市县三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协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等任务落地实施。组织第二批全省乡村建设典型案例遴选推介。开展“照亮回家路”专项行动,新增太阳能路灯2万个。推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农村能源零碳示范村、低碳示范村镇等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分布式新能源。

(二十九)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深入推进数字赋能乡村治理,推广运用“鄂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平台,用好“积分制、清单制”等方式,促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创新用好村规民约,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深化农村地区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第二批全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遴选推介。组织申报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湖北主会场活动,启动“2025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支持举办“村BA”、村跑、村舞、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七、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三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丹江口市等7个县市探索整县试点,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等10个乡镇开展整镇试点,在非整县、整镇试点的其他县市各选择1个村开展整村试点。全面推行宅基地和农房住宅建设联审联办,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房,严禁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的农民“户有所居”保障机制,探索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有效路径、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办法。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治理试点(扩面)。

(三十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村级债务。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数字管理+动态监管+全域覆盖”的智慧监管体系,完成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评估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城中村“三清四建”专项行动。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年活动,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所为龙头,建设覆盖省市县乡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持续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三十二)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种类型的服务主体发展。建立覆盖全省主要粮油茶果作物以及畜牧、水产行业的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支持各地以地方特色作物为重点制定地方性服务标准。发布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系列规范。

八、强化要素体制机制保障

(三十三)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完善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制度,有效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重大政策落实监督检查。

(三十四)拓宽多元化投入渠道。争取更多中央及省级财政支农投入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资源投入农业农村领域。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投放。完善主粮作物种植风险保障体系,推动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全省覆盖,实现中央财政补贴型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应开全开。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等涉农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十五)不断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重点围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户个人及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数据归集;探索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评价机制,初步建成全省农民个人信用价值贷款运行平台,重组农业政策工具,开展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试点;针对不同信用等级和资产状况的涉农主体,探索差异化信贷服务机制,形成一批典型案例。

(三十六)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楚天英才计划”乡村振兴人才项目,遴选资助一批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和产业人才。培训“头雁”人才800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1000人、高素质农民2万人。指导各地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大赛、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

(三十七)强化农业农村法治保障。完成《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并组织宣贯实施,启动制定《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持续组织“绿剑护粮安”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抓好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九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规范执法监管,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十八)全力维护农业安全农村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推动化解群众合理合法信访诉求。配合开展农村禁毒、禁赌,常态化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加强对畜禽养殖、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农村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农业安全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防范纠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三十九)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扛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年”,开展凝心铸魂、对标争先、强基提能、破解“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清廉湖北”建设等六大行动。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攻坚年”,着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打牌、赌博等问题。

 地区: 湖北 
 标签: 农业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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