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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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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7-10 10:15:12  来源: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浏览次数:5992
核心提示:《关于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请示》(国食药监办[2010]442号)收悉。经研究并报国务院和中央编委领导同志批准,现发布《关于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中央编办发[2011]3号
发布日期 2011-01-26 生效日期 2011-01-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xfs.gov.cn/zhenw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83
 
 
食品药品监管局:
 
  《关于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请示》(国食药监办〔2010〕442号)收悉。经研究并报国务院和中央编委领导同志批准,现就有关问题能知如下:
 
  为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减少环节,避免职责交叉,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对其他与中央厨房和甜品站属于同类情况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参照上述原则处理,以确保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无缝衔接和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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