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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武食药监〔201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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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17 10:29:08  来源:威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28
核心提示:现将《2014年武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威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威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武食药监〔2014〕43号
发布日期 2014-03-2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wwfda.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535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4年武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1日
 
  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为契机,建机制、强基础,抓重点、破难点,强化监管、深化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推动监管机制和方式创新,不断强化行政监管、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着力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责任落实,实现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一、目标任务
 
  1、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2、许可现场核查及时率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率达100%;
 
  3、一般程序违法案件公示率达100%,涉嫌刑事案件移送率达100%;
 
  4、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和罚没款收缴率达100%;
 
  5、行政许可和执法程序符合率达100%;
 
  6、投诉举报案件核实率、查处率达100%;
 
  7、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8、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覆盖率达95%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实施率达80%以上,“明厨亮灶”实施率达60%以上,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覆盖率达100%;学校(幼儿园)食堂B级以上达到80%以上;
 
  9、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100%实行食堂供应营养餐;
 
  10、米、面、油、肉、乳制品等主要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率达100%;
 
  11、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率达100%;
 
  12、专项整治任务完成率达100%;
 
  13、监督抽验完成率达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率达100%;
 
  14、建成1个省级示范县(民勤县),每个区县建成1-2个省级小餐饮市场(街)、2-3个示范学校(幼儿园)食堂、3-5个示范店;
 
  15、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100%,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100%应用追溯平台,餐饮服务单位100%落实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食醋。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并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对执行不到位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进行约谈,规范餐饮服务行为。
 
  2、加强风险管控。要将风险管控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积极主动应用风险管控方法,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努力实现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及早识别发现潜在风险,及时控制排除风险,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要全面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重点对餐饮服务环节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范围较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3、加强许可管理。严格餐饮服务准入条件,把好资料审核关、现场核查关,开展注销工作,对已变更、停业、到期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清理,摸清底子,做好餐饮服务基础数据的更新和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确保合法经营。
 
  4、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信息公示制,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动态监管、差别性监管,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
 
  5、深入推进示范工程建设。要加强餐饮服务示范县、示范店、示范街的申报、遴选、评估验收,对已获示范单位开展复查复评工作,对创建工作严重滑坡、不再符合条件的,坚决摘牌,确保示范效果和创建质量。民勤县要全面启动实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推动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和“文明餐桌”行动,继续推进电子监管和“厨房亮化”工程。
 
  6、加强小餐饮单位监管。要按照堵疏结合、综合治理、逐步规范的原则,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实施“小餐饮”综合整治工程,切实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小餐饮单位整体形象提升。
 
  (二)突出监管重点,提升餐饮安全管理水平
 
  7、强化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要集中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每季度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根据监督检查结果,排出名次,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营养餐监管工作督查,每半年一次。对新开办的学校食堂,同一建筑物内原则上只发一证,对已实施一档一证管理的,利用延续办证、补发等工作,逐步向同一建筑物内一证管理过渡。
 
  8、强化大中型酒店专项整治。要以超范围加工凉菜和超能力承办宴席及重大活动接待为重点,严查超范围、超能力经营行为,严禁超范围、超能力举办宴席。重点对大中型酒店凉菜及餐用具进行监督抽检,开展专项治理。
 
  9、强化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检查。要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农村“三员”作用,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治理,重点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的报告备案、监督指导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0、强化重大活动保障监管。要按照提前介入、排除隐患、驻点保障、全程监控、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制定完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实施重大活动全程监管、全程指导、全程督查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11、强化重点时段的监管。重点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及夏秋季、中高考和“升学宴”等敏感聚餐时段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2、强化监督抽检。在省局下达的抽检任务基础上,针对区域性、季节性、节日性餐饮服务食品消费特点,适度增加抽检品种、数量和频次,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针对性和靶向性,按时完成检验、抽样、送检任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检箱作用,发现可疑产品随时抽样快检快筛,结果呈阳性的,根据需要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加强监督抽检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13、强化案件稽查督办。要按照属地原则,切实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飞行检查和案件查办及处罚公示力度,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行为认定、法律适用、移交移送等加强督查督办。
 
  14、强化重点品种监管。要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油、自制饮料、自制和散装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地沟油”、“假羊肉卷”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三)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15、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年内实现基层监管职责交接、人员划转、队伍组建到位的目标。指导推进各区县全面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理顺市级与区(县)的事权划分,实现全市餐饮服务监管事权无交叉、监管对象全覆盖。
 
  16、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要严格监督执法程序,依法规、按程序、照标准监督执法,坚决杜绝随意执法、擅权执法、野蛮执法、创收执法等行为的发生,努力维护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通过及时责任约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举措,形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并对所有案件在网站进行公示。
 
  17、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要依托省局信息化平台,在开展调查摸底基础上,建立餐饮服务经营者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电子化监管建设,实现许可、监管信息互联共享。
 
  18、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落实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及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 100%。要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舆情快速反应机制,主动、密切关注舆情,积极、正确引导舆论,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19、开展跟踪问效和绩效考核。制定并实施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通过对口互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责任考核等形式,采取动态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县、市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并进行排名通报。加大对各区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督查,督促要求整改突出问题。
 
  (四)开展宣传培训,营造餐饮安全良好氛围
 
  20、开展宣传教育。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安全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讲并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1、加大培训力度。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加强对新进人员和农村“三员”的培训。强化现场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监管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快检技术等能力培训。确保基层机关执法人员会监管、能监管、监管好。同时要加大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22、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奖励标准、程序、范围及保障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工作要求
 
  (一)靠实监管责任。制度重在执行,责任贵在落实。各区县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真正将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网。
 
  (二)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等机制建设,落实季度督查通报和年度考核工作制度,着力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三)落实层级监管。市局主管武威城区风险较高、监管难度较大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同时加大对各区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各区县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要求,促进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继续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期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督查考核。对工作进展动态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并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典型材料、典型成果、典型案件的信息通报工作。市局每季度对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市局安排的专项检查活动要加强督查指导,对责任书完成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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