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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活动的意见(陕食药监发〔201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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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11 08:47:08  来源: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65
核心提示: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省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能力建设活动。
发布单位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食药监发〔2014〕36号
发布日期 2014-04-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xfda.gov.cn/CL0014/20793.html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省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能力建设活动,意见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食品药品监管提出了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明确指出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职能和人员增加了,但干部业务素质、技术支撑体系、制度机制、依法行政和社会共治能力不足,与新机构发挥统一权威作用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为了尽快打基础、建机制、谋发展,适应社会需求和工作要求,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水平,用监管实效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二、活动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机遇期,以保障安全、强化监管为中心,注重基本、倾力基层、夯实基础,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业务大培训、技能大练兵、法规大考核、手段大改善”为主要内容的能力建设活动,促进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统一权威机构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落实中央和省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按照分级分类的培训原则,以提升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岗位实践和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省局重点组织好处级干部进修、新任市县局长培训、乡镇所长轮训和师资培训。各市县局要针对机构新、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情况不熟悉等新问题,落实全员参与、普遍轮训的要求,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履职尽责能力。
 
  2.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科学监管能力。重点加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药品检验体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标准化设施配备和实验室改造有利契机,按照“特检不出省、常检不出市、必检不出县和快检不出乡镇”的思路,积极推进县级区域性食品检测机构试点,优化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加强经费和设备投入,进一步改善技术装备条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融合,逐步建立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管理、日常监管、举报投诉和风险监测等于一体的电子监管系统,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
 
  3.完善法规制度和机制,提高监管方式创新能力。加快食品“四小”监管条例的出台;按照食品安全品种监管的要求,制定品种监管的标准;梳理完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和规范;简政放权,深化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树立监管与服务企业发展并重的理念。跳出固有的监管模式,尽快完成从“分段监管”向“全程监管”转变;从单一政府向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新闻媒体等多元共治为主体的转变;从单一行政手段向法律、道德、市场等多种手段并举的监管方式转变。
 
  4.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共治共管能力。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的理念。加大正面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打好舆论主动仗,做到“早说话”、“敢说话”、“会说话”、“说对话”。提高舆论引导和应对能力,及时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的能力。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构建政府主导、行业协同、公众参与、企业自律、媒体支持、法制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建设主要内容
 
  (一)干部队伍培训方面
 
  1.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各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本级培训计划,从解决急需入手,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检验检测技术、依法行政和廉政教育为重点,落实全员参学。省局今年计划举办18个班次能力建设培训班,为各级培训业务骨干。各市要积极选派本级师资到基层重点区域讲课,力争将县局、乡镇所骨干培训一遍,各县局要将村级协管员培训一遍。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分批次选派业务骨干到基层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做好省上组织的高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自主选学和网络学习。在省局网站开辟学习园地专栏,选择一批质量高、针对性强的专题讲座,挂网供全系统干部学习,提高干部培训效率。
 
  2.开展学历与专业达标活动。各级要组织动员、制定政策鼓励未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符合食品药品监管需要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学历教育;鼓励在岗人员参加更高的学历教育和专业职称晋升,不断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各级要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中初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参学达标率不低于85%,高级职称人员达标率不低于90%。
 
  4.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各级积极开展“技能大练兵、工作大竞赛”活动,省局适时组织全省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面
 
  5.构建“一纵三横”食品药品检验技术支撑体系。“一纵”即建立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三横”即省、市、县三级食品检验机构为牵头单位,协调本级质检、卫生、工商、农业和民营等食品检验机构,形成统一高效、资源整合的食品检验工作协同机制。
 
  6.落实国家总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加快省市两级食品检验实验室改造及仪器配备;推进实验室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尽快配备县级快检车及车载设备。各级要积极协调本级政府,落实投资,使项目尽快实施。
 
  7.制定市县乡食品检测机构标准。加快出台市县乡食品检测建设标准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建立以省局为主导、整合社会力量服务基层的专家队伍,指导和促进基层机构的规范健康发展。
 
  8.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升科研水平。各级要高度重视科研工作,优先引进技术人才,拓宽合作领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更多的课题和资金,不断提升技术机构科研水平。
 
  9.抓好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的实施。省局着力推进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实验楼建设工作,加大仪器设备和设施配置力度,重点发展1-2个实验室,达到区域领先水平,为“十二五”末期全面建成国家西部重点实验室打好基础。
 
  (三)完善法规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面
 
  10.完善食品药品应急协调体系。推进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重大信息直报制度;指导和推动各市县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
 
  11.加快制定和梳理食品监管法规制度。配合省人大进行立法调研,加快出台食品“四小”监管条例。认真梳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法律法规,修订相关工作制度、监管办法和执法办案程序。
 
  12.积极推动《智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建设。着力构建“一个中心、三大体系、六大平台”,实现对食品药品信息资源的完善、优化、共享、整合;提升对“五品一械”企业综合监管与执法能力;完善省局行政审评平台的建设;试点食品质量监管追溯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快省市局公文传输系统建设。
 
  13.建立完善基层食品安全巡查工作规程。梳理和完善食品监管制度和工作程序,划分责任区,实行联片包干制度和网格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和任务。
 
  14.建立药品质量授权人质量风险控制报告制度。夯实企业质量授权人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质量意识,指导基层药监人员做好药品日常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15.试行建立专职检查员队伍。完善检查员制度,提升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共治共管方面
 
  16.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共治机制。
 
  17.开展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安全知识和法规宣传,使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普遍接受法规教育,使广大群众受到知识普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18.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12331投诉举报信息平台,在食品药品企业及公共场合张贴“12331”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查询举报,充分调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积极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省局成立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能力建设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各级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本单位、本辖区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评估验收。
 
  (二)严密组织,增强实效。各级要以能力建设活动为契机,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提出目标任务,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问题,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的任务完成好、自选的项目有特色、重实效。加强对监管能力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如何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抓好干部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本级网站开设能力建设专题网页,交流经验,达到纵向抓学习研究、横向搞评比竞赛的效果。
 
  (三)积极协调,落实保障。各级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的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财〔2013〕254号)的通知要求,省局抓好省、市局两级实验室改造及其仪器设备配置资金划转到位和使用。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验收奖励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所验收奖励的经费由省财政补助。
 
  (四)定期评估,加强考核。各市局、省局有关单位的工作方案要报省局领导小组审定,并由省局督导实施。各级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每个季度,要将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局。省局领导小组结合各单位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分阶段对任务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通报实施情况。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8日
 地区: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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