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拟成立甘肃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为甘肃省食品安全提供政策咨询、风险监测评估、标准制定、事故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委员会中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救治专家从省卫生计生委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库遴选,不再另行推荐。请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根据资格条件,协助组织推荐食品安全政策咨询专业委员会、食品检验专业委员会专家候选人。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级新闻宣传、教育、科技、工信、民族事务、公安、农牧、商务、卫生计生、质监、食品药品、粮食、进出口检疫等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事业单位、部省属大学院校,从事食品安全教学、研究、检测及监管等相关工作的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
(二)具有食品安全相关的专业(法律、经济、社会、新闻、应急、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科学、食品安全检测、医药学、营养 )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或长期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工作成绩。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能够承担并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五)未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民委、省公安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省粮食局、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推荐本系统相关专业专家,中科院兰州分院、省农科院、兰州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理工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省委党校、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省农品工业协会、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推荐本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各推荐部门、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专业专长,严格把关。原则上不跨专业,每人只推荐1个专业,人员较多的综合学科单位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三)被推荐专家需填写《甘肃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四)各相关部门、单位请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推荐的专家汇总后,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处。
联系 人:王 云
联系电话:0931-7617259(传真)
电子信箱:gsfdazhc@163.com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