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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的通知(渝府发 〔2014〕 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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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2 01:48:08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38
核心提示:《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已经2014年3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已经2014年3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9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突出五大功能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内陆开放、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按照“急需先立、质量第一、成熟优先、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突出立法重点,深入调查研究,严格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方法,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做到依法科学民主立法,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项目安排
 
  列入本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共107件,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48件、政府规章59件。在地方性法规草案中,审议项目7件、预备项目22件、调研项目19件;在政府规章中,审议项目11件、预备项目30件、调研项目18件。在18件审议项目中,新立12件、修订6件;在52件预备项目中,新立38件、修订14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这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起草和调研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保证工作质量。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加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的制度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要求,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和程序。
 
  (二)按期完成任务。对于审议项目,原则上必须在2014年内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起草单位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对于预备项目,要积极推进,确实成熟并符合法定程序规定的,可在2014年内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于调研项目,要加强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研究制度建设措施。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起草或调研单位立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送审稿严格审查、充分论证、认真修改,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2014年市政府立法任务。
 
  (三)相互协调配合。各起草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坚持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对所设立的制度充分论证,保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起草和调研涉及的其他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立法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和情况沟通,坚持提前介入、严格审查、按程序送审。
 
  (四)注重公众参与。所有立法项目均依法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予以公开,听取公众特别是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听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意见采纳和反馈制度,有效回应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诉求。健全立法评审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评审委员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评审质量。
 
  (五)运用清理成果。高度重视西南政法大学作为第三方对现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的成果,按照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加强转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将清理成果有效转化为立法决策。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项目表

附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项目表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共48件)

(一)审议项目(7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1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市人力社保局

2

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

市教委

3

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市质监局

4

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修订)

市科委

5

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

市水利局

6

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

市交委

7

重庆市实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决定

市发展改革委

(二)预备项目(22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1

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

市城乡建委

2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修订)

市城乡建委

3

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

4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

市园林局

5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修订)

市市政委

6

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

市国土房管局

7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市国土房管局

8

重庆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市国土房管局

(另有委托起草)

9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条例

市农委

10

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市人力社保局

11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市老龄委

12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修订)

市民政局

13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市安监局

14

重庆市无线电管理条例

市经济信息委

15

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修订)

市卫生计生委

16

重庆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

市卫生计生委

17

重庆市学校安全条例

市教委

18

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修订)

市工商局

19

重庆市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

市发展改革委

20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办法

市安监局

21

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条例

市文化委

(另有委托起草)

22

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

市林业局

(三)调研项目(19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调研单位

1

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修订)

市园林局

2

重庆市旅游条例(修订)

市旅游局

3

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市市政委

4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环保局

5

重庆市耕地质量管理条例

市农委

6

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条例

市司法局

7

重庆市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市公安局

市综治办

8

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

市商委

9

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

市科委

10

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

市教委

11

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修订)

市教委

12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

市工商局

13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

市经济信息委

14

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

市经济信息委

15

重庆市政府投资条例

市发展改革委

16

重庆市标准化管理条例

市质监局

17

重庆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市质监局

18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

市质监局

19

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修订)

市公安局

二、市政府规章(共59件)

(一)审议项目(11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1

重庆市招牌标识管理办法

市市政委

2

重庆市城镇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

3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办法

两江新区管委会

4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市城乡建委

5

重庆市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市气象局

(另有委托起草)

6

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修订)

市农委

7

重庆市门楼牌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8

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市公安局

9

重庆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修订)

市地震局

10

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市物价局

11

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

市科委

(二)预备项目(30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1

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修订)

市城乡建委

2

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市工商局

市发展改革委

3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

4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5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补偿办法(修订)

市园林局

7

重庆市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办法

市城乡建委

8

重庆市建筑产业化促进办法

市城乡建委

9

重庆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市城乡建委

10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市城乡建委

11

重庆市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12

重庆市城镇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市市政委

13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市市政委

14

重庆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

市市政委

15

重庆市地下工程建设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市国土房管局

16

重庆市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

17

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

18

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修订)

市残联

19

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市公安局

(另有委托起草)

20

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21

重庆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市公安局

22

重庆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

市财政局

23

重庆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

市工商局

(另有委托起草)

24

重庆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

市通信管理局

(另有委托起草)

25

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市国资委

(另有委托起草)

26

重庆市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修订)

市文化委

27

重庆市红岩遗址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

市文化委

28

重庆市政府口岸管理和服务办法

市政府口岸办

29

重庆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市质监局

30

重庆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

市质监局

(三)调研项目(18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调研单位

1

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市环保局

(另有委托起草)

2

重庆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

3

重庆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市气象局

4

重庆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市水利局

5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市监察局

6

重庆市矿业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市监察局

7

重庆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市公安局

8

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市公安局

9

重庆市住宿业经营管理办法

市商委

10

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修订)

市交委

11

重庆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办法

市园林局

12

重庆市快递市场办法

市邮政管理局

(另有委托起草)

13

重庆市计量校准监督管理办法

市质监局

14

重庆市统一代码管理办法(修订)

市质监局

15

重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市民政局

16

重庆火车北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

委托起草

17

重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委托起草

18

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修订)

委托起草

 地区: 重庆
 标签: 规章 地方性法规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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