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春节将至,为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庆时间长,人员流动大,食品购销旺,消费种类繁多,群体聚餐激增,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部署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深入分析春节期间食品供求特点,全面梳理本辖区食品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一)深入开展市场执法检查。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执法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场所和部位,加强对酒类、乳制品、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水饺、元宵、调味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俗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抽检和市场巡查,强化联合执法机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查重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执法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经营者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撤柜下架。
(二)切实加强薄弱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春节食品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米面粮油等大宗过节食品的监管,坚决防止食品企业为抢订单、赶进度而生产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节日市场。要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清真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已取缔、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要加强对农村集市等临时餐饮业态及年夜饭、团圆饭、婚宴、农村宴席等集中餐饮活动的规范与监管,以节令性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以进货查验和凉菜制作、生食水产品加工为重点环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禁使用禁用药物,严格准出准入,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生猪定点屠宰、农畜产品收购和批发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加强对节令性食品和节日热销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扩大餐饮服务单位快速检测范围。对抽检出的不合格食品、监测出的问题样品和筛查出的可疑食品,要依法调查处置,监督生产经营者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销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继续加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公安机关与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查源追踪、重拳打击,对于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不能就事论事,要快查快办、严格执法,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查。对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道德缺失,故意或多次制假造假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定要出重拳,按法律上线严厉打击。要互通信息、相互协作,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公众消费信心
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尚未到位的区县,要按照原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抓住春节期间群众业余时间较多、出行人流集中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休闲广场、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节庆展销等春节特色场合,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要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增强食品安全信心,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四、严肃值守纪律,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缜密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应急资源保障。要严肃春节期间值守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公布值班举报电话,保持联络畅通。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和问题。对于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及时上报、规范发布,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防止事态蔓延升级。对于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