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渝卫〔2014〕6号)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渝卫〔2014〕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16 14:28:54  来源: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2115
核心提示:自2014年1月15日起,启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印章,原重庆市卫生局和原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同时作废。
发布单位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卫〔2014〕6号
发布日期 2014-01-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cqwsj.gov.cn/zfxxgk/zcgw/zhgl/2014-1/12426.html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第三军医大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根据市委四届三次全会通过的《重庆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中编办答复意见,已组建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同时,不再保留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自2014年1月15日起,启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印章,原重庆市卫生局和原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同时作废。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月15日
 地区: 重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9)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1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