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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广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信食药〔2013〕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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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7-19 11:24:5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116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消费〔2013〕8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72号)要求,继续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区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2013年广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桂工信食药〔2013〕391号
发布日期 2013-06-1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xgxw.gov.cn/CommonPage/ArticleDetails.aspx?articleId=29593678-3e3f-4dac-9778-ef66d9a51fd2

  各市工信委,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消费〔2013〕8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72号)要求,继续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区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2013年广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

  2013年广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建成并发挥“广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开展企业诚信建设专题宣传。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消费〔2013〕8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72号)要求,加强对各市工信委、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视各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和检查。

  (二)推进诚信培训与评价

  邀请相关评价机构在我区举办实操培训班,组织企业参加工信部举办的相关培训,加快推进乳制品和规模以上制糖、酒类、肉类食品等行业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争取年内有8-10家企业通过评价认证。

  (三)建设诚信平台

  建成并发挥广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实现地方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食品安全诚信信息共享。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食品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四)扩大诚信宣传交流

  召开全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加强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诚信建设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可行经验;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影响和示范引导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工信委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通知要求和各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并指导食品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企业全过程、全岗位的全覆盖。

  (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各市工信委要加快推进建立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的良性互动、协调合作机制,按照分工定位,有效整合各方面的优势和力量,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三)加强工作组织引导。各市工信委要落实属地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名单,组织企业派员参加实操培训,引导企业申请开展诚信评价,确保诚信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各市工信委要组织企业开展各种宣传,努力营造食品行业“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诚信建设氛围。

  (五)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各市工信委要及时梳理和总结本市诚信建设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加以推广。同时,要全面总结全年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委(食品医药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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