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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饲料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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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3-15 15:54:17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79
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巩固近年来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更好地促进我省质量效益型现代畜牧产业建设和“畜牧业两个千万工程”的顺利实施,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了《2013年全省饲料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2-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app.dbw.cn/hljgov/sn_581325.shtml

  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畜牧兽医局:

  为了进一步巩固近年来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更好地促进我省质量效益型现代畜牧产业建设和“畜牧业两个千万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局制定了《2013年全省饲料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2013年全省饲料工作要点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3年全省饲料工作要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省饲料工业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确保饲料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确定2013年为“饲料许可换证及整合提升年”。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新的饲料许可制度和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通过“抓换证、严执法、打禁药、促规范”,进一步提升饲料产业素质及质量安全水平,为质量效益型现代畜牧产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支撑。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饲料总产量达到730万吨以上,同比增长3.5%以上;饲料工业实现产值22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7.3%;饲料生产企业抽检覆盖面100%,饲料总体抽检合格率93%以上,饲料产品中“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力争完成全省50%以上饲料生产企业换发许可证工作。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强调研和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饲料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按照《2013-2017年全省畜牧产业4000亿元产值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应配套饲料产业项目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饲料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协调各级国税部门落实好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逐级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帮助大型饲料企业协调落实省财政粮食精深加工补贴资金专项;帮助新建或改扩建大型饲料企业争取省政府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等。通过各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饲料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2、加强新饲料法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生产和行业监管水平。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利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广泛宣传新条例新规章,不留死角;有计划地组织饲料执法人员自身学习,提高依法指导饲料行业发展和行政执法水平;强化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饲料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加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力度,做到关键工种持证上岗。通过省、市、县三级宣传培训联动,真正使饲料从业者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为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和质量效益型现代饲料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

  3、严格实施新饲料许可换证和年度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着力推进企业整合提升及创新发展。(1)启动实施新一轮饲料企业换证工作。按照新饲料条例规章要求和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依法有序做好饲料持证企业的换证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新的行业准入条件及标准,健全完善专家审核工作规范,坚持并完善企业申请、基层把关、专家审核、集体审批工作制度。利用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及时上网公布新一轮获证企业信息,便于各级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等。(2)进一步加大年度备案审查力度。与企业换证、生产报表等工作有机结合,对于不按要求备案或者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要依法查处,直至吊销审查合格证或不予受理新一轮换证申请。(3)积极引导和大力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一轮的审核换证工作为契机,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联营联合,提高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力争在企业联合、改造升级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高饲料行业的整体素质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

  4、加大饲料监管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1)继续深入开展饲料专项整治打假和放心饲料下乡进村宣传行动。以非法生产经营和添加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为重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规范和有效维护饲料生产经营秩序。(2)开展非法饲料原料清理整治行动。按照新《饲料原料目录》的规定,组织开展饲料级混合油、缩二脲、三聚氰胺等非法原料清查清缴,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饲料生产中滥用非饲用物质的行为,确保饲料原料安全。(3)继续深入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品和超范围超剂量添加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农业部和省本级例行饲料监测计划,市、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抽检计划,切实发挥饲料监测效能。(4)深入开展饲料经营门店检查行动。督促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制度,重点清查拆包分装、再加工、“前店后厂”等违法行为。(5)全面开展饲料产品标签及企业标准监督检查行动。对新的《饲料标签》标准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应用进行新一轮的执法检查,确保饲料企业的产品标签、企业标准符合新标准规定。(6)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行动。拟选择10-20户企业进行示范创建。通过示范创建,逐年推开,进一步完善企业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5、加强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饲料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1)切实落实饲料安全监管层级责任制。推行饲料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安全承诺制度,创新激励考核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2)切实建立健全饲料安全监管制度。主要是完善并落实好饲料许可审批制度、饲料执法巡检制度、饲料安全监管档案制度、饲料安全承诺制度、饲料质量安全溯源及问题产品召回制度、饲料突发事件处置制度、饲料违法案件处罚制度、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等。(3)切实健全畅通内外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执法联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一旦发生并确认瘦肉精等重大案件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切实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监管、监测手段,做好必要物资储备,形成快速检测技术支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6、加强饲料生产统计和行业指导服务,进一步提高行业预测预警能力及服务水平。(1)认真落实农业部新版《饲料统计报表制度》。按要求将各类饲料企业纳入统计范围,确定管理部门和企业的饲料统计报表人员,认真完成月报、季报、年报。(2)认真做好季度、年度饲料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对企业报表进行整理分析,对饲料市场和行业形势进行研判,及时有效指导行业和企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预警机制,切实提高饲料管理部门指导行业发展的前瞻性和科学性。(3)切实为饲料行业和企业服好务。深入换证企业会诊并指导其进行工艺设备改造;指导饲料协会或组织企业开展法规宣传培训、行业调研、考察、管理及技术交流活动;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和品牌创建活动;指导企业积极参与行业科技推广、技术服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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