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的通知(赣食药监电〔2011〕23号)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的通知(赣食药监电〔2011〕2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4-26 14:51:45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46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评估2011年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消除隐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赣食药监电〔2011〕23号
发布日期 2011-12-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景德镇、鹰潭、上饶、吉安、抚州市卫生局,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评估2011年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消除隐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执法装备配备等情况。
 
  2、监管工作情况:包括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及工作成效,上级部门
 
  共13页
 
  部署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各地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等情况。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情况:包括省局下达的监督抽检计划完成及经费使用情况;各地自行开展监督抽检及监测工作情况。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包括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对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及监管状况的评价等内容。
 
  二、考核方式
 
  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1、听取汇报:听取设区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工作文件、工作制度、领导批示、会议记录、宣传培训、经费保障、监督抽检数据、重大活动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材料。
 
  3、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设区市城区的3家餐饮服务单位(含1家学校食堂)及所辖1个县的3家餐饮服务单位(含1家学校食堂),主要查看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操作规范情况。
 
  4、消费者调查:考核组在餐饮服务单位附近随机对20名消费者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
 
  三、考核程序
 
  1、听取汇报:被考核单位汇报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全体成员及被考核单位相关人员参会。
 
  2、查阅有关资料:被考核单位按照考核细则,准备相关资料,供
 
  考核组工作人员查阅评分。
 
  3、开展现场检查:被考核单位准备3个县及设区市城区的5家餐饮服务单位,考核组随机抽查1个县及设区市城区的3家餐饮服务单位,按照现场考核评价表进行考核评分,同时随机向20名消费者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了解消费者满意度情况。
 
  4、汇总分析:各考核组对检查情况进行疏理分析,形成考核情况报告。
 
  四、考核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12月25日-30日,每个设区市考核时间约为2天。
 
  2、人员安排:考核组由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和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
 
  3、分组安排:第一组负责南昌、九江、景德镇等3个设区市的考核工作;第二组负责赣州、吉安等2个设区市的考核工作;第三组负责宜春、新余和萍乡等3个设区市的考核工作;第四组负责上饶、抚州、鹰潭等3个设区市的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疏理全年工作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2、各考核组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评分细则进行考核,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核单位工作情况。
 
  3、各地要参照省局考核细则,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推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4、请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1名食品监管业务骨干参
 
  加此次考核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
 
  5、请所有考核人员于2011年12月25日上午10时到省局食监处报到,集中学习考核工作细则,下午从省局分赴各设区市开展考核工作。
 
  联系人:彭日煌;电话(传真):0791-88158035;电子邮箱:spxtc@jxfda.gov.cn。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表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现场考核评价表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总体评分表(   点击下载附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