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培植发展壮大林业产业,全面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林农持续增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林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社会需求大和可再生等特征。发展林业产业对于开发林业多种功能、壮大农村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市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财政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有林业产业化程度低、产业链条短、林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带动能力差和产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科学谋划,多措并举,努力把我市林业产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林业自身属性,按照生态优先、产业支撑、文化引领和综合经营的思路,以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就业增加为目标,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以体制、政策、科技创新为动力,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推进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企业化管理,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大力培植特色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全市新发展经济林20万亩,新建经济林标准化生产基地22处,特色林果示范园38处,果品年产量达到60万吨以上,年加工、储藏能力达到6万吨以上;新发展苗木花卉生产面积4万亩;新发展速生丰产林20万亩,实现年木材加工100万立方米;新建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4处、湿地公园10处;林下经济面积发展到15万亩以上;培植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打造一批林产品和苗木花卉市场,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使林业产业成为农村经济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明确发展重点,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一)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基地。
1.经济林基地。结合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经济林基地。重点建设南部山区核桃、板栗等优质干果生产基地和早熟苹果、大樱桃、晚熟桃等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加强对曹范、港沟薄壳核桃、彩石玉龙雪桃、马山雪桃、王家峪大樱桃、济丽红杏、水寨早熟苹果、脆酸枣、平阴玫瑰、文祖花椒等地方名优特产的品牌保护和开发力度,扩大规模,提升品质,增扩效益。
2.速生丰产林基地。以沙化土地治理和水系绿化为主体,结合绿色通道、农田林网建设,充分利用“四旁”隙地开展围村片林建设。以济阳、商河两县及沿黄地区为重点,在构建网、带、片、点相结合的平原防护林体系的同时,稳步推进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为城乡居民生活和农业发展提供绿色屏障。
3.苗木花卉基地。要着眼苗木花卉市场需求,以基地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为重点,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逐步实现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方向转型。重点建设济南国际机场周边、济青高速公路两侧、长清区国道220线和省道104线两侧苗木花卉基地,平阴玫瑰花基地,商河县地热设施花卉基地和城区周边盆栽年宵设施花卉基地。
(二)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林产品加工业要突出高端发展,最大限度地提高林产品加工附加值。北部平原地区以林板、家具一体化和木材精深加工业为主,大力开发拼板加工、高密度板、胶合板、木浆、工艺品、家具等类产品,尽快培植大型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南部山区以果品储藏、加工为主,继续加大核桃加工规模,提升产品质量,积极培育各类干鲜果品储藏、加工企业,逐步提高储藏、加工能力和水平。培植壮大玫瑰花加工龙头企业,以玫瑰花精深加工为突破口,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在食品、饮料、保健、医疗、化妆等领域开发新产品。
(三)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地、林下空间资源,结合当地实际,大力推进林下种养业发展,增加林地收益,实现以短养长。重点建设商河县以獭兔、狐狸等为主的特种动物林下养殖基地,章丘市、济阳县的鸡、鸭、鹅林下养殖基地、食用菌林下种植基地,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的中药材林下种植基地和林下养鸡基地等。
(四)大力培育森林生态旅游。积极把握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户外游憩需求,充分利用现有森林景观资源,以国有、集体林场和自然保护区为依托,加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旅游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以经济林标准化生产基地、特色林果示范园和速生丰产林基地为重点,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建设步伐,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采摘体验和休闲需求。
四、加大政策扶持,保障林业产业加快发展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和加工企业发展。要认真执行中央及省财政造林补贴、贴息等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其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林业产业加快发展。市级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和扶贫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要进一步加大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投资,对市级以上优秀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产业基地等,要积极给予扶持或奖励。市、县科技部门也要加大对林业产业项目的支持和投入。
(二)用好设施农用地政策。农业项目区域内工厂化作物栽培、育种育苗场所等农业设施用地,应尽量使用非耕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可参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
(三)加强金融保险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林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加大对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业建设和林下种养业的信贷扶持力度,依据其资信、规模、产品和生产经营周期等基本情况,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并由财政给予一定贴息。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同时,积极研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的政策性森林保险机制,适时把森林保险纳入农业保险统筹安排,通过保费补贴等必要的政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个体经营者积极参与森林保险,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四)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已出台的各类林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企业从事林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认真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对进口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对境外林业合作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支持。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林业产业科技服务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产业发展工作,将其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研究制定扶持和保护林业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林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林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林业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科技支撑。坚持把科技贯穿于林业产业发展的始终,以现代科技成果推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知识型经济迈进,加快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步伐。加大对果品、人造板、种苗花卉和森林食品等林产品的质量监督力度,确保林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基层科技队伍建设,加大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办好林业专家热线,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示范园等服务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科技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在产品生产、市场营销、咨询评估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简化程序,便捷服务,保障农民的收益权。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林业产业发展、技术进步、标准制订、贸易促进、行业准入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落实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林业产业调整与振兴。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