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直管学校:
现将《乐山市2011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管)学校对照《乐山市2011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切实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狠抓落实,细化监管,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无隐患。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乐教办发[2011]12号 | |
---|---|---|---|
发布日期 | 2011-05-19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暂无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