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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查处“地沟油”专项活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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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22 03:22:28  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883
核心提示: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商务系统实际,对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乐山市商务局
乐山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0-04-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商务局、市餐饮行业协会、食品加工行业协会:
 
  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商务系统实际,对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加强与食品监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配合,重点开展对城乡结合部、餐饮企业、集贸市场、油品经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从事收集、加工、销售、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二、市餐饮行业协会和食品加工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商,恪守职业道德,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和食品安全质量承诺活动,建立相应的油品进货验证索票、使用登记等制度,杜绝使用废弃食用油脂,保护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促进餐饮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的健康发展。
 
  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局市场运行科。联系电话:2421227(传真) 2413961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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