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乐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查处“地沟油”专项活动的紧急通知

乐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查处“地沟油”专项活动的紧急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22 15:22:28  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950
核心提示: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商务系统实际,对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乐山市商务局
乐山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0-04-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商务局、市餐饮行业协会、食品加工行业协会:
 
  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商务系统实际,对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加强与食品监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配合,重点开展对城乡结合部、餐饮企业、集贸市场、油品经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从事收集、加工、销售、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二、市餐饮行业协会和食品加工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商,恪守职业道德,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和食品安全质量承诺活动,建立相应的油品进货验证索票、使用登记等制度,杜绝使用废弃食用油脂,保护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促进餐饮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的健康发展。
 
  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局市场运行科。联系电话:2421227(传真) 2413961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九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2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92)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97)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