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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鲜牛奶生产和质量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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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6-11 10:51:05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788
核心提示:为加强生鲜牛奶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领导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生鲜牛奶生产和质量专项检查。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8-09-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养殖业主管部门:
 
  为加强生鲜牛奶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领导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生鲜牛奶生产和质量专项检查。
 
  一、检查对象:
 
  全市奶牛场(小区)、生鲜牛奶收购站、以及牛奶加工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奶牛养殖场:奶牛场重点检查养殖生产、产奶和售奶、兽药饲料购买和使用等记录,以及牛奶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建立、执行和责任落实等情况。现场检查兽药、饲料库房等场所。查验存栏产奶牛数量与日产奶量是否相符。
 
  2、生鲜奶收购站:重点检查收购和销售记录,牛奶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建立、执行和责任落实等情况。现场检查库房等场所。
 
  3、生鲜牛奶加工场:重点检查生鲜牛奶收购、贮存、加工记录,检测设备和记录,以及生鲜牛奶质量保障制度建立、执行和责任落实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9月22日—9月23日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胡宏同、易述远  负责检查肥东县
 
  第二组:方卫青、朱正和  负责检查长丰县
 
  第三组:叶际刚、徐敬爱  负责检查肥西县
 
  第四组:杨吉英、陈俊    负责检查城区
 
  五、要求:
 
  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完成检查工作,并督促所检查的县区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要求,加强生鲜牛奶、兽药、饲料监管,强化监测等各项监管措施落实,确保生鲜牛奶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地区: 安徽 
 标签: 专项检查 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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