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蚌政办〔2010〕115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蚌政办〔2010〕11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6-06 17:27:50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08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0〕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蚌政办〔2010〕115号
发布日期 2010-08-0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0〕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主要目标
 
  今后5年,力争实现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量年均增长5%以上,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夯实稳定发展基础
 
  1.加快集约化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各县、区要依据《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统筹规划,按照建设沿淮百万亩蔬菜优势产区、固镇周边蔬菜产业带的要求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打造一批设施蔬菜、特色蔬菜和食用菌专业乡镇、专业村。以设施蔬菜标准园创建为抓手,加快形成一批高效蔬菜产业基地。今后5年,每年新增规模化设施蔬菜基地3万亩。
 
  2.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建设。深入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着力提升畜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今后5年,每年新建市级标准化养殖小区20个。结合省级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创建,支持建设1000个规模化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和家禽养殖场(区),力争全市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以上。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监管、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提高畜禽产品安全供给水平。
 
  3.加快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发挥我市水域生态条件好的优势,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着力打造优势水产板块。加快建设一批池塘养殖、观赏游钓等内容丰富的城郊休闲型渔业基地。今后5年,全市改造修复精养鱼池5万亩,建设2个水产大县、15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5个现代渔业示范园区。进一步强化水生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水生动物防疫体系。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4.加快优势瓜果基地建设。扩大以西瓜为主、甜瓜为辅的优势西、甜瓜规模化生产,建设怀远石榴、固镇梨、李楼桃及万亩草莓等特色水果生产基地。通过5年努力,力争全市瓜果面积发展到50万亩,商品率达到90%,瓜果从业农民年人均收入增长8%以上。
 
  5.加快“菜篮子”产业化推进。突出培育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和运输业。重点支持“菜篮子”产业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基地”、“市场+基地”等形式,提高组织化程度,扩大生产规模,拓展经营领域,实施技术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贮藏、保鲜和运输业;鼓励和支持生产技术人员、龙头企业、经纪人和种、养植大户创办或领办“菜篮子”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推进“菜篮子”产业化进程。
 
  6.加快“菜篮子”种苗中心建设。蔬菜产业以蚌埠市蔬菜科研所(蚌埠干校)为依托,建设产学研基地,引进、示范和推广一批高产优质瓜菜新品种,建设工厂化种苗繁育中心,并分别在怀远县、五河县、淮上区、龙子湖区建设4个年育苗500万株以上的蔬菜集约化育苗厂。加快畜禽、水产品新品种推广应用,快速提高我市新品种培育和良种良法配套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依托种子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项目,改扩建畜禽原良种场和扩繁场12个,建设1个年产20亿尾水产良种企业。
 
  (二)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提高产销衔接能力
 
  1.加快现代化物流体系建设。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今后5年,重点扶持建设和改造桥北农产品物流中心、城南农产品交易中心;规划新建产地蔬菜批发市场5个;支持市区5家农贸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质量安全检测、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场挂牌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强化产销衔接功能。把“菜篮子”连锁经营作为培育新型业态、构建现代流通网络的重点,加强产销衔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与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重点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直采基地、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积极推进农业会展经济,参与各类名优“菜篮子”产品推介活动,发挥我市名特优品种多和临近长三角的区位优势,使我市优势“菜篮子”产品在长三角市场占有率提高5%以上。
 
  (三)加强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1.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菜篮子”产品标准推广应用,选建规模化园地,集成标准化技术,扶持经营主体,大规模开展蔬菜、瓜果标准园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畜牧业、渔业标准化示范,全面提升蔬菜、瓜果、水产、畜禽产业科技水平。今后5年,创建各类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个,力争种植业、养殖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70%。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开展对全市“菜篮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对产地周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加快2个国家重点县质检站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积极争取市级区域性检测分中心申报建设。今后5年,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篮子”重点产区争取新建1个县级质检站、改扩建20个农产品检测站(点)。逐步形成以市分中心、县检测站为重点,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检测点为基础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3.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依托“蚌埠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市的“菜篮子”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技术服务和培训,扩大农业先进技术和高科技覆盖面,提高技术到户率和到田率。加快农村宽带快捷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面实现村级远程信息服务网络化。完善市、县(区)工商、农业、商务系统12315、12316和12312网络服务平台。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农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四)完善调控保障体系,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1.科学规划生产布局。按照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明确城郊农业以发展“菜篮子”产品为主的功能定位。各区根据自身资源条件、生产基础、产品供求变化和市场缺口保障程度,确定重点发展区域、主要品种,高起点、高标准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实现与农区的错位发展,稳定并逐步提高城市自给保障能力。
 
  2.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原有市“菜篮子”专项资金基础上,适当增加资金用于扶持“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认证和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各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额度的配套扶持。市、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金,支持“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形成“菜篮子”基地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倡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
 
  3.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外资参与生产流通等设施建设。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符合国家或省“绿色通道”政策要求的,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加强对蔬菜基地、养殖区域保护和建设,落实国家对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的价格政策,加强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益保护。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集体土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市财政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在预算编制中统筹安排“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各县、区财政编制预算时要增加相应建设配套资金,用于“菜篮子”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补贴,扶持发展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和“菜篮子”良种繁育基地、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菜篮子”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示范推广项目和人员培训等。
 
  4.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充分利用“菜篮子”信息网络和贸易销售平台,引导“菜篮子”产品均衡生产和有序流通。完善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有效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性保险制度,开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菜篮子”保险业务,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城郊和主产区的覆盖面。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在雨雪灾害、畜禽疫病发生时主要“菜篮子”商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
 
  5.加强对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领导,出台扶持政策,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保等作为工作重点,推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快速发展。
 
  二○一○年八月三日
 地区: 安徽 
 标签: 菜篮子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2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9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