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确保我县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政府决定启动《兴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兴政办发〔2008〕31号),对全县三鹿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启动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我县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使用人群的清查及不良反应认定工作。并对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治。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婴幼儿配方奶粉安全的专项检查,包括奶粉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场所销售奶粉的质量监测;对无营业执照违法从事奶粉生产经营的查处;涉及经营含三聚氰胺奶粉的企业,问题奶粉品牌及批次的下架退市、登记造册;退市奶粉的进货、销售、库存及跟踪监管。特别要对生鲜奶粉等加工原料和成品进行三聚氰胺污染专项检测。监督企业对问题乳制品的封存、召回和销毁。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所有乳制品企业和所有乳制品,特别是对三聚氰胺等卫生安全指标进行检查;对原料乳掺假使杂行为进行查处;监督企业对问题乳制品的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
卫生部门:负责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的医疗救治工作。包括辖区内患儿的诊断筛查,轻、重、急、危症患儿治疗,疑难病例的会诊等;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特别是近一年来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3至6个月、有相应症状和体征的婴幼儿的摸底;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的婴幼儿实行免费筛查、对经筛查确诊为泌尿系统结石的患儿实行救治;组织指导诊断和治疗因食用受污染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婴幼儿。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强化奶牛养殖的生产管理;加强饲料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三鹿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督查以及收集、汇总、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原料奶及乳制品违法案件的侦破,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对三鹿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监督检查。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把握正确舆论引导,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开辟宣传专栏,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偏远山区群众对问题奶粉做到家喻户晓,自觉抵制,也要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这一事件,不恐慌,不惧怕,积极应对,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群众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对三鹿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在本地区使用人群的排查及出现不良反应的认定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配合县直各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整治及市场净化工作。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从9月19日起,利用一星期的时间,在全县开展三鹿牌等婴幼儿奶粉及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履行职责,全力开展好集中整治行动,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和病例零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务于每日上午12:00以前将工作情况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联系电话:6327837。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切实担负责任,认真开展工作。对思想不敏锐、行动迟缓、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监管,构建起净化市场环境、维护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附件:兴县清理整治三鹿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领导组
二OO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兴县清理整治三鹿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领导组
组 长:孙善文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白连厚 县政府副县长
王永计 县政府办主任
白宝明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
成 员:秦彦湫 县工商局局长
田春廷 县公安局局长
李青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甄建国 县农业局局长
张贵臣 县畜牧局局长
张双迎 县卫生局局长
贺根平 县广电中心主任
王奋勤 县新闻办主任
李国荣 县供销社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白宝明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