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潮州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宣传动员方案

潮州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宣传动员方案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0 11:12:40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933
核心提示:为使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让全社会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正确利用食品添加剂,特制定本宣传动员方案。
发布单位
潮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潮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为使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让全社会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正确利用食品添加剂,特制定本宣传动员方案。
 
  1.主要任务:
 
  ⑴加大宣传,提高社会对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认识;
 
  ⑵督促相关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⑶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⑴及时公布获得卫生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并结合食品添加剂企业卫生状况,向社会公示企业卫生级别,促进企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⑵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要求,督促辖属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和销售单位、餐饮经营单位对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⑶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餐饮单位管理者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对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危害的认识,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原料溯源管理,建立索证制度,依法加强自身监管。
 
  ⑷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⑸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并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依法严厉处理,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措施。
 
  ⑹按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餐饮单位消费环节,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我办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后,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⑺按照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要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
 
  ⑻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