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22号)和《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四政办明电〔2009〕7号)精神,全面准确掌握全市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4月起全面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本次清仓查库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和有清仓查库任务的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和省政府、四平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主岭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清仓查库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⒈ 公主岭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doc
⒉ 公主岭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