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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惠府办〔201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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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02 21:22:57  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93
核心提示: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业经十届1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物价局反映。
发布单位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惠府办〔2010〕56号
发布日期 2010-10-2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业经十届1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物价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
 
  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依法设立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专项基金,在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保障市场价格稳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提出如下意见:
 
  一、扶持蔬菜生产基地发展壮大
 
  以生产基地蔬菜代储、科技兴农、质量安全等方面为重点,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保障供应能力。
 
  (一)提高蔬菜生产基地保障供应能力。在全市范围选择5家千亩以上规模的蔬菜生产基地,签订有关建立蔬菜代储机制的协议,根据各生产基地保障蔬菜供应的能力,由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按年度给予补贴,重点帮助其增强蔬菜生产能力,保证本市蔬菜货源供应。受扶持的蔬菜生产基地在蔬菜货源紧缺的情况下,承担蔬菜储备和应急供应任务。
 
  (二)推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运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代储企业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设备的投入及维护力度,对其他较大型的蔬菜生产基地,继续在田头农残检测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方面给予扶持,逐步提高产地蔬菜农残检测比例。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避免因安全质量问题销毁产品、减量供应引发价格波动。
 
  (三)支持农业科技的研发和推广,促使肉菜量增价稳。加大对科技兴农、提高蔬菜种植水平等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在研发资金和试验设备上给予支持,鼓励优质蔬菜作物的良种研发和技术推广,促使肉菜量增价稳。
 
  二、提高农产品储备和应急供应能力
 
  大力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储备和应急供应的资金支持,积极推动建立肉菜储备制度,保障充足的动态库存,建立应急机制,增强肉菜应急供应能力。
 
  (一)扶持重要农产品储备冷库建设。积极争取省的支持,重点扶持我市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2500吨库容的农产品储备冷库,确保满足市区7天的肉菜消费储备量或市场投放量,在货源供应紧缺时发挥保障货源供给、稳定价格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的需要继续扶持有关的农产品储备冷库建设。
 
  (二)建立生猪货源供应应急机制。继续发挥大型肉类经营企业主渠道作用,在生猪货源紧缺时期,按政府部门下达的指标,启动应急机制,迅速组织调运生猪货源投放市场,保持市场价格相对稳定。争取省在我市建立生猪活体储备基地,促进生猪生产。
 
  三、推动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
 
  大力发展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改善农产品流通条件,促进农产品销售畅顺。
 
  (一)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惠城区较大规模的蔬菜生产基地建立田头交易市场。变农产品田头分散交易为集中交易,减少蔬菜流通中间环节,解决农民“卖菜难”问题。
 
  (二)争取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支持,扶持惠东县、博罗县等农业县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帮助博罗县在“中国韭黄之乡”石湾镇西黄村建设一个农产品交易市场,在低碳生态示范镇和统筹城乡发展示范镇横河镇东西部各建设一个农产品交易市场,解决交易市场建设滞后的问题。帮助惠东县在平海、铁涌等地建设马铃薯田头交易市场,促进马铃薯顺畅流通和销售。
 
  四、完善农产品市场销售网络
 
  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 稳定农产品销售价格,解决鲜活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形成农民、商家及消费者三方共赢局面。
 
  (一)促进“农超对接”。 解决鲜活农产品销售难现状,推动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在市区华润万家、丽日、人人乐等大型超市部分商品已进行“农超对接”的基础上,运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引导各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实行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二)建立重要农产品政府直销门店。在城区范围内较大型的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政府直销门店,当启动价格调控预案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鼓励和调动进货积极性,增加重要农产品的市场投放量,以较稳定的价格向群众销售,实现价格调控目标。近期内先选择1-2家大型国有农贸市场建立直销门店,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力争两年内在市区7大国有农贸市场内建立14家,在此基础上再向其他农贸市场和超市推广。
 
  五、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
 
  抓紧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在承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储备、流通任务的生产基地、农批市场、相关企业及政府直销门店内设立价格监测点,对各环节的价格进行监测分析。适时开展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制度,掌握价格动态,使价格监测能及时得到第一手资料,能在第一时间分析、预测到价格的变化,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
 
  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物价部门负责牵头实施,市财政、农业、经信、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区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工作,共同保障全市“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要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制订和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年度使用计划,既立足解决当前比较突出的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问题,又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围绕稳定市场价格的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特别是争取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对我市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工作的支持,进一步提高我市“菜篮子”供应的保障水平。
 
  惠州市物价局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地区: 广东 
 标签: 物价 价格 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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