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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06〕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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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22 15:55:38  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84
核心提示: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延州政办发〔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09-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近年来,经过州及各县(市)的共同努力,我州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仍存在滥用高残留农药、生产条件简陋、卫生状况差、产品合格率低等问题,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农产品安全保障意识

  保障农村的食品安全,实现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要深刻认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农产品安全保障意识,进一步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树立农业初级产品安全保障意识。引导农村走科学发展之路,通过电化教育、知识技能培训和典型示范等途径,开拓视野,培育和推进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出口基地建设,扩大和提高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模和产出率,确保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为食品加工环节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二)树立食品安全保障意识。引导农民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厉打击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农村转移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二、整合监管资源,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各县(市)、乡(镇)要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上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充分调动村(屯)、乡(镇)卫生院、农业技术推广站、水利所、畜禽防疫服务中心、中小学校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纵向建立乡(镇)、村(屯)三级领导体系,横向建立以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为平台的工作体系和以各食品监管机构主体,以行业组织、协会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队伍为补充的监督体系,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动态监管网络。推行乡(镇)级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机制,将其纳入县(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的重要考核内容。推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政府督察督办机制,对政府部署的重大食品安全工作跟踪督察督办,对执行不力和贻误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领导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食品安全互动监管机制,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体制,增强行政监督效能,充分发挥农业技术信息网络、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妇幼保健网络、义务监督员网络的监督作用,推动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

  三、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扎实推动生态效益型农业快速发展

  大力发展中药材、食用菌、山珍食品、畜牧业、经济动物、水果、蔬菜、高效作物等八大优势产业,继续稳步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扩大水产品(鳕鱼)加工的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抓好重点出口基地建设,加大名牌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开发力度,努力扩大对朝鲜、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的农产品出口,创新农村产业格局。

  加强对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领导,大力宣传生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意义,结合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快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步伐。到“十一五”未期,全州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有效形式,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提高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水平,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农业和食品工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发展生态效益经济。

  针对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开展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加快研究、推广农民易接受、科技含量高的农业生产新技术。

  坚持“农民、企业投入为主,国家、集体投资为辅”的投资原则,积极调动农民、企业的积极性,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结构模式和联户监督模式,培育绿色种植、养殖基地。积极鼓励和扶持外来资金开发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采取多种经营形式发展绿色高效经济,尽快把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做大做强。

  四、积极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加快农村“食品供应网”建设

  充分发挥现代流通优势,发展面向农村的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推进大型食品流通企业、生产企业参与农村食品经营网点的改造、规范工作,培育一批立足中心城市、辐射乡(镇)和主要行政村(屯)的食品供应连锁企业。努力构建新型农村食品供应网络,使农村食品流通连锁化、网络化、规范化。同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与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的“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从市场准入和物流配送的源头上把好农村食品安全质量关。

  积极组织食品经营企业广泛开展“放心店、放心超市、放心市场”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按照“巩固成果,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思路,倡导诚信经商、依法经营,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满足农民食品安全的需要。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保护农民农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资产品的监测工作,确保农村农资产品安全。

  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食品加工小作坊,严厉查处无证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切实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五、强化服务意识,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提供良好的环境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建立新闻媒体宣传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层面、多角度宣传食品安全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建立知识技能培训体系。坚持“边监管、边培训”的原则,对于包括资质培训在内的食品安全培训,要统一培训计划、统一培训师资、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发证。三是建立动态舆论宣传体系。充分调动乡(镇)宣传部门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义务监督员的积极性,利用乡(镇)的广播站、公示板,采取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方式,营造食品安全舆论氛围。

  加强食品安全指导服务工作。贴近农村,提供面对面的指导服务。推行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规范,加强农村信息网建设,为农民提供可靠的国内外农业科技动态、科研成果、产业策划、生产技术指导、产业融资和产业模式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农民科学发展农业生产。深入农村,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体检,发放健康证。深入现场进行企业资格审核,发放《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申报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中提供系统的技术指导服务。

  六、坚持以诚信为本,加快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实际,从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方面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建立政府、行业、社会三者相结合的农村食品安全评价体系。重点落实信用信息披露制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库建设,建立便捷的电话、计算机查询系统。借鉴城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建设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企业,选择信用示范食品企业,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农村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激励守信,惩戒失信。

  七、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位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过错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制订农村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工作。财政部门要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作为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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