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龙虾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黄政发〔2010〕24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龙虾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黄政发〔2010〕2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16 15:51:38  来源:黄冈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821
核心提示:  近几年来,小龙虾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最为成功的助农增收产业之一,为全市农民增收做出了较大贡献。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小龙虾产业,加快推进小龙虾产业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黄冈市人民政府
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黄政发〔2010〕24号
发布日期 2010-05-1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小龙虾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最为成功的助农增收产业之一,为全市农民增收做出了较大贡献。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小龙虾产业,加快推进小龙虾产业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小龙虾是一种高蛋白、低脂肪的优质健康食品,肉味鲜美、营养丰富,国内、国际市场需求旺盛,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养殖效益非常明显。我市养殖水面有120多万亩,适宜养殖小龙虾的就有近30万亩。同时,全市还拥有适宜养虾的稻田面积近60万亩,发展小龙虾野生寄养的空间巨大,条件优越。按推广60万亩“虾稻连作”,每亩增加纯收入800元计算,仅此一项全市农民一年即可增加纯收入4.8亿元。水产业是我市大农业中增收份额较大的产业之一,而小龙虾又是在水产业增收中时间最短、效益最好的重要养殖品种之一。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高效渔业、促进农(渔)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小龙虾产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加大政策扶持,狠抓措施落实,加快推动小龙虾产业化发展。

  二、明确发展目标。从2010年开始,实施两步走战略,用6年时间实现两大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12年养殖面积达到50万亩,总产量达6.8万吨,产值10亿元;打造初加工产值过6亿元的加工企业一家,过2亿元的加工企业一家;甲壳素及其衍生品等加工产值5亿元;实现小龙虾产业年综合产值20亿元以上。二是到2015年养殖面积达到65万亩,总产量达10万吨,产值18亿元;打造初加工产值过8亿元的加工企业一家,过3亿元的加工企业一家;甲壳素及其衍生品等加工产值15亿元以上;加上流通消费环节增值,实现小龙虾产业年综合产值50亿元以上。

  三、构建苗种繁育体系。加强野生小龙虾种质资源保护,建立种苗繁殖基地,解决苗种退化和供应不足问题。为适应全市小龙虾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将在市水科所建设一个市级小龙虾良种选育中心,在源感湖建立市级野生小龙虾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全市工厂化苗种繁育场提供优质亲本;沿江6县(市、区)要各建设1--2个规模不小于150亩的小龙虾工厂化苗种繁育基地,山区4县(市)及龙感湖各建设1个规模不小于100亩的小龙虾苗种繁育基地。在基地建设与生产上,坚持走基地与科研院所相结合,与企业相结合,与养殖大户相结合之路。

  四、强化科技服务。要进一步提高科技对小龙虾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市水产部门小龙虾养殖专家组和各县(市、区)小龙虾养殖技术服务专班要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进一步总结提高“虾稻连作”养殖技术,探索优化多种养殖模式,尽快形成一整套比较成熟的小龙虾无公害高产高效养殖技术与模式。每个县(市、区)都要培植一批高产高效的养殖大户和养殖能人,办好2-3个规范化、标准化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要加强对小龙虾养殖户的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帮助他们掌握小龙虾的养殖、管理与病害防控技术,提高养殖水平,减少病害损失。

  五、提供政策支持。2010年至2015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市水科所小龙虾良种选育中心建设。各地要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小龙虾产业发展。2010年至2015年,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浠水县原则上每年安排50万元,黄州区、团风县原则上每年安排30万元,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及龙感湖管理区原则上每年安排15万元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苗种繁育基地、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和出口原料基地的建设。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大户(大户标准:山区县市10亩/户、沿江县(市、区)30亩/户),各地政府要另行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按每亩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要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具备条件的小龙虾养殖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支持“虾稻连作”发展。

  六、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要大力支持小龙虾加工企业的发展,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加工企业创办原料基地,加强加工企业与全市大型养殖基地、养殖大户的协作,组织、鼓励养殖基地(大户)与龙头企业签订订单合同,为龙头企业提供充足的加工虾源。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给予加工企业信贷资金支持。积极鼓励、帮助龙头企业开展小龙虾精深加工的研究,开发甲壳素及其衍生产品,延伸小龙虾产业链,实现小龙虾加工增值,把小龙虾产业做大做强。

  七、成立小龙虾产业协会。大力培植各种小龙虾专业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内部管理,增强服务功能。按照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市里成立小龙虾产业协会,各县(市、区)成立小龙虾产业分会和中介组织,通过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养殖户、企业提供信息、技术、种苗、营销等方面的服务。小龙虾产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为养殖户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切实保证养殖户和企业的利益。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黄冈市发展小龙虾产业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全市小龙虾产业化发展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研究制订扶持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小龙虾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和引导农民把小龙虾做成大产业。市政府把小龙虾产业化发展和扶持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高效农业发展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半年督查考核通报和年度考核奖惩制度。

  附:黄冈市发展小龙虾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黄冈市发展小龙虾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安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黎胜国    市委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

  黄焱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智敏    市水产局局长

  成  员:方永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忠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建江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  钢    市商务局副局长

  郭  鹰    市科技局副局长

  柳旺元    市质监局副局长

  秦志平    市水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产局,黄智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志平同志任副主任。

 地区: 湖北 
 标签: 指导意见 产业化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4.47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