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双牌县2007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双政办发[2007]23号)

双牌县2007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双政办发[2007]2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6 16:04:45  来源: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601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2007年2月8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全国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全省、全市2007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双政办发[2007]23号
发布日期 2007-07-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林场,县直各单位:   《双牌县2007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为认真贯彻2007年2月8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全国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全省、全市2007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重点治本”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防线”的意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切实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改善全县食品安全状况。

  二、工作目标

  以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米粉、饮料、调味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重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现象,严厉打击食品制假售假行为;花大力气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坚决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倾销的势头;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2007年基本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年底前基本完成县、乡镇场、行政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和全覆盖。一是在现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在乡镇(场)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在行政村和社区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三是逐步实现监管网络管理电子化。

  2、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台帐。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三是实现查处率100%。四是查处案卷资料齐全,做到件件有记录、有结果。

  3、今年内要启动综合评价和公示授牌工作。

  4、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数量5个。

  5、全县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降至10%以下,生猪“瘦肉精”检出率降至1%以下,饲料“瘦肉精”检出率为0。

  6、县城农贸市场和超市全面推行以蔬菜、生猪为主的农产品市场准入。

  7、县城定点屠宰场要达到《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规定的标准,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90%以上。

  8、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建设,鼓励食品流通企业在乡镇场、行政村开设食品超市和食品销售示范点,力争年内实现乡镇场超市普及率50%,行政村食品销售示范店普及率30%。

  9、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和窝点明显减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0、深入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工作,全县发放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达6家。

  11、将农村食品市场作为监管重点,规范农村食品经营。一是年底实现无照率大幅下降。二是年底前实现商场、超市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三是在大中型食品超市基本普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点)。四是实现所有检测设备全部投入运行。

  12、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得到强化。一是在有条件的大中型餐饮企业普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点)。二是对工地食堂管理实现全覆盖。三是实现对学校食堂监管的全覆盖,有条件的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点)。四是对流动食品加工摊贩实现规范管理。同时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县级中学食堂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并基本完成100平方米以下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13、强化保健食品监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推广良好生产管理规范(GMP)。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遏制。

  14、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2007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向基层延伸,以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力度,落实城乡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销向农村市场的势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环节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促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跨上新台阶。

  (一)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不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一是重点抓好监管网络建设,构建全覆盖的县、乡镇场、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机构网络和人员管理电子化。二是抓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及查处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机制,查处行政执法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和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继续推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在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启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纯净水等品种的安全状况调查和信息专业分析工作。四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实现检测成果共享。

  (二)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整治

  农业和畜牧水产部门要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一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重点建立农产品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扩大基地生产规模,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与复查工作,打造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产地环境、农业收入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力度,重点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和水产品氯霉素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控,并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安全消费。三是全面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以蔬菜、生猪为重点,以产销对接为主要形式,建立农产品入市进货查验检测、有毒有害农产品销毁、市场经营档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强化溯源管理。启动农产品“身份证”计划,开展包装标识试点。四是加强农业投入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企业诚信建设、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污染产地环境、违规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假冒农产品标识和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等违法行为。抓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与事件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与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强化食品安全流通网络建设,加强定点屠宰和酒类市场监管

  商务部门要努力推动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建设,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农民食品消费营造安全便利的环境。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专项整治,提高屠宰加工质量,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猪肉产品质量。推进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上市销售肉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同时积极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四)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一要加强对无证生产的黑窝点和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格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审查和发放工作。二要加强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对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行业中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生产集中地的整顿和规范。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三要加强无证生产加工查处专项行动工作。继续以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产品为重点,由县城向乡镇场延伸,深入开展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专项行动。四是加强食品添加物质的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风险监控工作,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五)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切实加大对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力度,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的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问题。二是要加大对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城乡集贸市场、食品批发经营市场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朔源制度,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快速检测和强制检测,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构,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大农村食品消费维权力度,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网络的监督作用,依法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继续大力推进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进农村工作,在农村建立、扩大和完善“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及时受理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群众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作用。四是要借鉴和推广有关地方经验,在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放心示范超市”、“食品放心示范市场”、“食品放心示范店”等创建活动。

  (六)强化餐饮环节整治

  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一是开展餐饮业、工地食堂、学校食堂使用的食品原料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索证索票、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朔源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审查发证和按期年检,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培训。二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县级中学食堂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并基本完成100平方米以下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三是严格农村较大规模的聚餐管理,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要针对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加强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七)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学校和学生的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要强化各类学校建立和完善校长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制,督促学校加强学生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快速检测设施和快速检测制度,落实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与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二是要配合卫生部门对学生食堂卫生的日常监管和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三是要在学校开展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八)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粮食卫生管理办法》,加强对粮食监管的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销售陈化粮等违法行为。

  (九)商务部门要联合质监、工商部门加大食盐安全管理力度,对制售私假劣质食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净化食盐市场,确保全县人民食用合格加碘食盐。

  (十)公安、经委等相关部门也要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做好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场)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保一方平安;要把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帮助解决所需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落实措施,并将有关指标分解落实,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行动、有成效。

  (二)加强信息交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牵头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检测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尽快建立检测、监管等信息的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执法、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三)加强督查督办。乡镇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对放心工程推进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乡镇场食安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年底前按照《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考核细则》对乡镇场进行联合督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内容,宣传“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的观念,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生产者责任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一是加快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步伐,对守法经营、注重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企业要给予各种便利,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于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企业,要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让制假售假者无处藏身,无法生存。二是农业、质检、工商、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衔接,一旦发现严重制售假事件应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确保一查到底,执法到位。

  (六)加强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继续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改善我县食品安全状况。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