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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关于2007年花垣县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花政办发〔200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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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5 09:43:04  来源: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34
核心提示:现将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制订的《2007年花垣县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花垣县人民政府
花垣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花政办发〔2007〕17号
发布日期 2007-11-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制订的《2007年花垣县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07年花垣县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县农业局 县财政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为充分调动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加快恢复发展油菜生产,增加油菜有效供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和州农业局、州财政局转发《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抓好油菜良种推广补贴工作的通知》(州农业联〔2007〕152号)精神,结合我县油菜生产实际,制定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农民种植油菜实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双低”(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植面积,加快普及优良品种、单产和品质,促进我县“双低”油菜优势产业建设。

  二、项目内容

  (一)补贴原则

  油菜良种补贴实行政策公开、直补到户、据实结算的原则。

  政策公开:补贴政策、办法要公开,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要公示,操作过程要透明。

  直补到户:补贴资金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户,确保农民受益。

  据实结算:按“双低”油菜的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

  (二)补贴范围

  根据农办财〔2007〕15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凡种植已审定的“双低”油菜均给予良种补贴,为确保项目相对集中,边角地、当年新开荒地种植的油菜不享受补贴。

  (三)补贴标准

  每亩补贴10元。

  (四)补贴方式

  根据我县已基本普及“双低”油菜的实际,油菜良种补贴采用与面积和品种双挂钩的办法,即在项目实施区域内,按照符合补贴范围的油菜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

  (五)补贴工作程序

  1、在油菜播种或移栽基本结束后,由农民到村民小组登记种植面积和品种,村民小组核实后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核实后返回村民小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制清册,再逐级上报、层层核实把关。

  3、县农业局、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区域2007年冬种油菜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核实确定补贴资金额度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到乡镇财政。

  4、乡镇财政依据补贴清册,通过乡财信息网络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5、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联合向州农业局、州财政局上报2007年秋冬种油菜实际种植面积和向农民发放的补贴金额,并附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表。

  三、项目管理

  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县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发放和监管。

  (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本县的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协调项目乡镇有关工作。

  2、负责推荐并公布省良种主推品种、供种单位以及种子参考价格,引导农民自主选择优良品种。2007年由于政策出台较晚,农民种植已快结束,油菜补贴品种为所有通过审定的双低品种。今后每年7月15日前由省农业部门公布省补贴的主推品种、供种单位和种子参考价格。

  3、核实各项目乡镇上报的油菜品种和种植面积。

  4、组织本县技术培训、项目监督检查及工作总结,并将项目工作总结报州农业局、州财政局。

  5、对本县使用的主推品种的种子质量和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

  6、县财政局根据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政策宣传、面积核实、登记造册等管理支出。

  (二)乡镇农技站、乡镇财政所负责本乡镇项目的协调和监督工作。

  1、负责制定本乡镇的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协调项目村的有关工作。

  2、核实项目村上报的种植面积和品种。

  3、组织乡镇的技术培训、项目监督检查及工作总结,并将项目工作总结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三)县成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农业、财政、统计、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油菜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

  1、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建立责任制。

  2、开展基层技术人员及农户的技术培训。

  3、组织乡镇、村开展油菜种植品种和面积的登记、公示和复查核实工作。

  4、组织项目公示。在油菜播种或移栽基本结束,农民登记结束后,组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种植农户、种植面积、种植品种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5、建立油菜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包括村级建立分户油菜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登记表;乡镇建立各村分户油菜种植面积、种植品种和补贴资金档案;县级建立以村为单位的油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主要品种等油菜生产信息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一)扩大宣传

  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以及全社会公布、宣传油菜良种补贴政策,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恢复发展油菜生产的积极性,搞好品种、面积核实和公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

  各乡镇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县农业部门、县财政部门重点检查登记种植面积是否核实公示,是否与补贴金额相符,补贴信息管理档案是否健全等。凡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相应处罚并予以通报。

  (三)保证进度

  各乡镇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专抓,迅速进行良种补贴宣传和组织工作,村民小组尽快登记各农户油菜种植面积和品种,并报村委会,村委会核实后返回村民小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30日前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于12月5日前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严格审查确保无误后报县人民政府,由县政府领导签字,于12月10日前上报州农业局、州财政局。

 地区: 湖南 
 标签: 农业 良种补贴 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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