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天星山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县油菜良种补贴工作,落实好国家惠农政策,根据《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农业联〔2009〕51号)、《张家界市农业局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张农业联〔200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范围是按照油菜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良种推广补贴。补贴对象是直接从事油菜生产的农户,不得补给未种植油菜的土地承包农户。油菜良种补贴标准为:种植“双低”油菜每亩补贴10元。
二、认真核实补贴面积。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油菜良种补贴面积统计数据采集,认真核实油菜良种推广补贴面积。
(一)明确操作规程。第一步,登记造册。由村(居)委会组织村(居)民小组干部,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按照《2009年度村民小组农户油菜良种补贴面积登记表》,对本村农户油菜种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造册。第二步,核实公示。由村(居)委会负责对本村(居)各村(居)民小组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公示、复核、再公示。1月15日前公示第一榜,1月18日前公示第二榜。第三步,填表签名。二榜公示定案后,由村(居)委会负责,组织本村(居)各村(居)民小组统一造册、抄填、汇总,并组织安排农户和小组长签名。《2009年度村油菜良种补贴面积统计表》一式三份,村(居)委会留一份,上报县农业局、乡镇政府(天星山林场)各一份。第四步,核定汇总。由乡镇政府(天星山林场)负责,组织核实各村(居)委会上报数据,确定无误后汇总上报。《2009年度乡镇(场)油菜良种补贴面积统计表》一式五份,乡镇(场)、财政所各留一份,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严格填报要求。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核实、填写,不能缺项、缺格,也不能加项、加格;填报、打印规范,字迹清楚无误,一目了然,不得涂改;农户登记表要由户主或户主委托人的签字认可,不准村、组干部代签;村(居)、乡镇(场)汇总表分别要有各小组组长、村(居)主任签字认可;按表格要求加盖单位公章,《2009年度村油菜良种补贴面积统计表》要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和村、组负责人签字,《2009年度乡镇(场)油菜良种补贴面积统计表》要加盖乡镇(场)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三、统一申报时间。为确保县农业、财政、统计部门按时进行面积核实和资金结算,各乡镇(场)要在2010年1月20日前上报油菜良种补贴面积。不按规定时间申报的,财政不予办理补贴资金的结算。申报要按要求上报专题纸质和电子文档。
四、建立到户档案。各乡镇(场)要建立农户油菜良种推广补贴档案,档案包括油菜种植农户、核定的面积和发放的资金。要加大油菜种植面积审核力度,严格对村(居)、组上报的油菜种植面积进行核实会审,各乡镇(场)要对所报数据真实性负责。要督促村、组公示油菜良种推广补贴政策、标准、面积、农户,接受村民监督。在油菜良种推广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专项检查,抽查油菜种植面积,核实发放到户的补贴资金,审计部门要对油菜良种推广补贴面积、资金到户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户。各乡镇(场)对油菜良种推广补贴资金要按种植面积发放给直接从事油菜生产的农户,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虚报油菜良种推广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良种补贴资金。对违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举报电话:6223124、6227111。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油菜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认真总结油菜良种推广补贴工作实施的成效,积极宣传报道油菜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对发展粮油生产和推广油菜主推品种的作用,宣传报道落实油菜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做好油菜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解读,确保耕地不抛荒,确保农民得实惠。
附件:1、 2009年度村民小组农户油菜良种补贴面积登记表.doc
2、 2009年度村油菜良种补贴面积统计表.doc
3、 2009年度乡镇(场)油菜良种补贴面积统计表.doc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