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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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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15 10:26:16  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76
核心提示: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农办财[2008]151号和省农业厅、财政厅湘农业联[2008]2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油菜生产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衡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9-01-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农办财[2008]151号和省农业厅、财政厅湘农业联[2008]2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油菜生产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油菜良种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根据东政办发[2008]36号文件指定补贴范围,农民凡种植该范围中的高产、优质“双低”油菜品种,均给予良种补贴,每亩补贴标准10元。

  二、严格规范油菜良种面积申报、核定、统计程序

  农户如实向村民小组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组核实后报村委会;村委会核实后返回村民小组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制清册(一份存档)报乡镇政府,乡镇安排专人核查后,再上报县,各级上报均按附后标准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报县农业局,一份报县财政局,作为审计依据。

  三、加强监管

  油菜良种补贴政策、补贴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要向农户公布,乡镇要设立举报电话,对农户反映的情况及时处理,对油菜良种补贴工作实行全程监管。

  四、油菜良种补贴面积上报时间及资金发放形式

  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抓好2008/2009油菜良种面积申报工作,逐级核实后,于2009年1月25日前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组织人员检查核实认可后,再发放补贴资金。资金发放形式以乡财信息网络“一卡通”直接向农民发放。

  附1:   村民小组农户油菜良种补贴登记表.doc
         附2:   村油菜良种补贴统计表.doc
         附3:   乡(镇)油菜良种补贴统计表.doc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元月十日

 地区: 湖南 
 标签: 农业 良种补贴 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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