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专用玉米良种补贴政策,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新增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字[2008]251号)和《关于印发2008年吉林省专用玉米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字[2008]4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里下达补贴面积及资金数额,结合我县2008年玉米种植面积和品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
二、实施办法
(一)确定补贴品种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新增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字[2008]251号)和《关于印发2008年吉林省专用玉米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字[2008]41号)文件精神,经报请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批准同意,2008年我县因地制宜的确定补贴品种共45个。
(二)确定享受补贴的种子企业
我县2008年具有500万以上注册资质的和申请销售玉米种子备案的种子经营企业44家。按《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新增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字[2008]251号)文件要求,经农业局进行资质条件的审核并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批准同意后,这44家种子经营企业全部具有享受玉米良种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
被确定为补贴品种的玉米良种,文件规定每市斤补贴2.00元,以购种发票为准。
(四)补贴办法
为了弄清弄准全县农民用种数量,避免个别种子企业和农民虚领、冒领、套领玉米良种补贴现象的发生,具体采取以下补贴办法:
1、封存所有县内种子经营企业销售凭证。由农业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详细统计,具体掌握全县每个农户今年在我县境内种子企业所购玉米种子的品种和数量。
2、核定每个农户所购补贴品种的数量。以上核下报相吻合为准。即:农业系统调查统计的数字和以村为单位统计上报的数字相吻合为核定依据。农村以村为单位统计上报时,把每个农户今年所购玉米品种,所购数量、购种企业随同发票一并报县农业局。上报时要把在所购种的不同种子企业分别统计上报,以便于核实。对于基层上报的数量多于农业部门统计掌握数字的乡村,在没弄清楚情况前暂不发放补贴。待详查核准后方可发放;对于基层上报的数字少于农业部门统计掌握的数字,待核定后责成所购种企业补开发票后发放。每个乡镇只要有一个村没最后核准的,该乡镇就不能下拨补贴资金,待所辖各村全部核准后方可下拨。
3、张榜公布农户良种补贴品种及数量。农户补贴品种及补贴资金确定后,要以社为单位张榜公布七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并设举报电话,做到补贴品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农户四公开。
4、发放良种补贴卡,农户补贴品种及资金最后核实确定后,农业局负责印制补贴卡,内容标明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种植品种、购种数量、种植面积。以村为单位填写后加盖村委会公章,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加盖公章后报农业局,待农业局进一步核对后报县政府盖章后,将玉米良种补贴卡发给农户。
5、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农业局把核定后的用种数量和补贴资金数量,以乡镇为单位报到财政局,财政局按照上报数把补贴资金拨发到各乡镇财政所,财政所再拨给本乡镇的农经站,农户凭卡到本乡镇农经站领取补贴。发放良种补贴时要登记身份证号并按手印,以备核查。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1、封存县内各种子企业销售凭证,组织人员统计。(6月30日前结束)
2、制定2008年全县实施玉米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确定补贴品种、审核种子企业并上报吉林省农业委员后审批。(7月20日前结束)
3、召开全县实施良种补贴会议。
4、各乡镇落实会议精神,并上报核准每个农户所购品种及数量。(8月20日前结束)
5、发放良种补贴资金。(8月末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姚政武任组长,农业局局长马相臣、财政局副局长张清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各地、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农业部门重点抓好良种补贴方案制定、补贴品种和供种企业确定、补贴面积落实、补贴面积核查确认、技术推广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财政部门重点抓好良种补贴资金落实、拨付和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