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学生开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春季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二、请各地在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束后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附件1、2于2011年3月22日前报至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吴奇志、和蓉,联系电话:86411280,电子邮箱:hzwsjdwk@163.com。
附件1: 2011年春季学生开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doc
附件2: 2010年春节年夜饭申报备案登记情况汇总表.doc .doc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