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246号)、《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 省食安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0〕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强化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责任,提高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严厉打击以餐厨垃圾作为食用油使用经营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废弃食用油脂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 规范废弃食用油脂生产单位的管理
规范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的收集、存放。要求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餐饮单位要建立有关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的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 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以市区、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区、县(市)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地要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城市是餐厨废弃物的主要产生地,城市周边是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地沟油”的主要集散地,各地卫生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各区、县(市)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区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12月中旬)。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依据部门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总结督查阶段(2010年12月下旬)。我局将对各地“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将本次“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本年度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之一,形成地方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整治工作格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严格落实部门职责,逐级落实各项任务和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二)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各地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沟通,加强相互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各地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予以曝光。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各地要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要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内容,作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评选活动的重要指标。
(五)信息报送。各地要认真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总结工作,并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整治总结和报表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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