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有效解决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经过加工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桂政办发〔2010〕17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地沟油”回流到餐桌,会带来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直接危害餐饮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来宾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秦全贵 副市长
副组长: 黄 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邓海明 市卫生局局长
莫炳干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周耀忠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陆福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黄如涛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罗志广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志喜 市卫生局副局长
姜新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覃志喜担任。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各监管职能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
(二)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餐厨弃物管理
(一)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二)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帐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各地要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三)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做好技术研发、资源化产品安全性评估等工作,加快建立相应的政策、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
五、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建立县(市、区)长负责制。各县(市、区)、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地沟油整治的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认真安排和做好有关工作。市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市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市卫生部门负责全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四)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六、加强督查和宣传教育
(一)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工作进度;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模式和方法,逐步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将“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内容,作为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县(市、区)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企业和单位要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形成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