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加强2011年全市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的意见(辽市政发〔2011〕10号)

关于加强2011年全市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的意见(辽市政发〔2011〕1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4 12:11:58  来源: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372
核心提示:为加强我市2011年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保证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根据2011年2月10日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有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发布单位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辽市政发〔2011〕10号
发布日期 2011-02-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2011年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保证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根据2011年2月10日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有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粮食生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国粮食和农业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对粮食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积极落实加强粮食生产的各项措施,千方百计提高单产,确保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80万吨以上。

  (二)切实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重点抓好粮食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政策的兑现工作,按照省有关部署,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抓好30万亩农田有机质提升工程。

  (三)认真抓好以水利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在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建设一批旱、涝保丰收的高标准粮田。全力推进全国“粮食增产千亿斤工程”,2011年要新建标准粮田4万亩,其中辽阳县、灯塔市各2万亩。

  (四)加强科技支撑和服务。重点引进推广粮食生产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市、县、乡三级农业科技推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经验交流和科技培训活动,推广粮食生产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集成应用;同时,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进一步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促进粮食生产中的作用,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做好农业保险宣传、普及工作,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努力筹集保险配套资金,增加粮食作物参保覆盖面。

  (七)加强储备粮油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市三级储备粮油数量和质量,确保在特殊时期调得出、用得上。

  二、继续抓好农业结构调整工作

  在稳定粮食总产的基础上,将设施农业和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作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扩大高效农业的重点。

  (一)明确任务,推进设施农业规模化生产。全市新建设施农业面积5万亩,其中:辽阳县、灯塔市各2.4万亩,太子河区1000亩,弓长岭区、宏伟区各500亩。对新形成5000亩以上连片的设施农业小区加大扶持力度。

  (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月底前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落实到村户,市农委负责督察。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市农委将继续组织10期以上拉练学习和培训工作。各乡镇、村要抓紧做好土地调整工作,3月底前要完成土地调整70%以上,确保春季开工达到60%以上。

  (三)加快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蔬菜、食用菌、花卉、中草药、花生、优质水果等高效特色农业生产示范区建设,保障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

  三、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

  (一)积极培育和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市新增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规模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0户,力争达到30户。其中:辽阳县、灯塔市各新增8户,力争12户;太子河区新增2户,力争3户;宏伟区、弓长岭区各新增1户,力争2户。

  (二)突出抓好规模大、带动性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辽阳县、灯塔市投资10亿元以上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各完成1户,力争2户以上;太子河区力争完成1户。其他区也要积极努力,确保新建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户以上。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重点项目包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招商。对来辽阳投资的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时实行“一条龙”服务,并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

  (四)落实扶持政策。对当年新增投资亿元以上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重点项目给予10%的资金补助(10亿元以上项目补助资金省、市各承担5%,亿元以上项目补助资金 市、县(市)区各承担5%)。

  四、切实抓好备耕春耕生产

  (一)抓好春耕生产资金筹集。农信社等金融部门要多渠道筹集备耕春耕生产资金,迅速下摆到位,及时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

  (二)抓好农资调运和下摆。重点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采购、下摆和调剂。

  (三)做好农机具检修、配件及油料准备。实现顶浆作垄,保证土壤墒情;玉米机播面积达到100%,水稻机插面积达到50%以上。

  (四)狠抓“早”字。玉米播种要于4月底总体结束,水稻插秧要于5月底结束,努力实现不种5月田、不插6月秧;切实做好水稻工厂化育苗中心建设,推广水稻大棚育苗,提高秧苗质量。

  (五)认真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活动。各级工商、质监、农业等有关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集中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营销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六)做好春季抗灾准备。要在思想上、物资上和措施上做好春季抗旱、抗低温、抗倒春寒预案,加强灾情监测,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五、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把粮食和农业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把加强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农委要搞好综合协调,于2月底前组织若干备耕春耕指导组,深入到乡镇、村,加强指导、服务和督察;财政部门要做好惠农资金的筹集和调度,与农业部门配合做好粮食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资金的发放工作;水务部门要抓好沟渠清理、排灌站维护、供水调度等工作,确保春耕用水;供销部门要强化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采购和供应;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预报预测工作,指导农民适时播种;省农信社辽阳办事处等金融部门要筹措足够的农民所需贷款,抓紧下拨;电业部门要做好农田线路维护,保障春耕生产用电,并继续加快尚未完成的设施农业小区电力安装工作;中石油辽阳销售分公司要保证春耕生产所需的汽油、柴油供应;各级扶贫部门要深入乡镇、村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问题;林业部门要积极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各级畜牧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种动物防疫工作,继续抓好标准畜牧小区建设。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地区: 辽宁 
 标签: 农业 工作意见 粮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7)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1.69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