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强化节日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认真进行职责分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到位。要根据节日食品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彻底消除隐患。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基础上,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抓好月饼市场的监管。要做到“四严”,即严格月饼原料质量;严格加工规程和卫生条件;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严格经营场所和人员卫生要求。对达不到卫生要求的加工、经营户,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关停。
(二)抓好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工作。要加强对宾馆、饭店、食堂等集体伙食单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食物储存条件的检查和食品质量的检验,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对城乡农产品市场和小食品作坊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要依法查处,对无证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认真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监测检验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口。
二、加强宣传,营造食品安全氛围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两节”时期,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及时向社会公告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及节日检查结果,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畅通信息,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并及时处理相关事宜。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事故调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国庆节值班安排情况,请于9月30日前传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地、各有关部门“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
4355811(白天)、4355826(夜间)、4355825(传真)
宿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