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及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宿食药安委办发〔2006〕17号)

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及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宿食药安委办发〔2006〕1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2-28 18:23:04  来源:宿迁食品药品监管局  浏览次数:240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了解和掌握各地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督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宿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宿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宿食药安委办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9-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及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迎查准备和督查工作。 宿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及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了解和掌握各地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督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组组成    

由市食药安办牵头,从市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各抽调2名工作人员,经贸委、教育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加。

具体分组:分为5个组,每组3-4人。

第一组,市食药安办2人,经贸委1人,市食药安办为组长单位,督查宿城区、市经济开发区;

第二组,市农业局2人,教育局1人,市食药安办1人,市农业局为组长单位,督查宿豫区、湖滨新城开发区;

第三组,市质监局2人,市食药安办1人,市质监局为组长单位,督查沭阳县;

第四组,市工商局2人,市食药安办1人,市工商局为组长单位,督查泗洪县;

第五组,市卫生局2人,市食药安办1人,市卫生局为组长单位,督查泗阳县。

二、督查时间

2006年9月19-20日

三、督查内容

各县、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县、区食安办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

(二)实地查看1处农贸市场和1家奶制品生产或经营企业,检查了解“三品”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随机抽取2所挂牌整改学校,看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本组的督查工作具体时间、行程。

(二)各督查组要对照市下达的各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督查记录和检查资料收集工作,督查结束后每组要形成督查工作小结,市食药安委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报市政府。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09)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1)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