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2007年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奥运食品安全,总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2007年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全国质检部门真抓实干,大胆创新,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有效促进了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整体好转。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更加艰巨的挑战。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仍然大量存在,无证无照、不具备基本质量保证能力的小作坊仍然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隐患。专项整治结束后,一些地方未能根本解决的食品生产环节质量违法行为可能卷土重来。特别是2008奥运会期间,确保食品安全事关中国政府的形象和国际社会对中国食品安全的信心。各地质监部门对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要有深刻、充分的认识。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突出重点,认真做好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实现新的突破。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健全长效监管制度。即:切实抓好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和获证企业监管工作,完善召回、预警、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等长效工作制度。
(一)严格监管,确保奥运食品安全。建立“点对点”的京外奥运食品供应网络,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供奥运企业负第一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责任体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一要配合奥组委做好供奥食品企业的指定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出口企业、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等优秀企业为奥运供应食品。二要要求所有供奥企业必须做到封闭管理,现场检测,批批检验,严格准出。三要派专人对供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严格监控。四要指定国家级食品质检机构检测供奥食品,做到批批检验、批批留样。五要实施供奥企业与奥运会场之间“点对点”封闭供应,做到封闭管理、储存和运输,要对运输车辆实施GPS定位。六要所有供奥食品必须100%加贴电子监管码,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成果,切实提升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08年小作坊监管工作重点是巩固提高,防止反弹。一要扩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面。在摸清底数,全面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将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根据本地实际规定其最低安全卫生条件,责令其限期改造。达到标准后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实施分类管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二要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行质量安全承诺书年审更换制度,对于具备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小作坊要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实施严格管理。三要探索和实施在小作坊食品上加贴限制销售专用标志、将小作坊承诺书纳入流通单位“索证索票”范围等做法,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销售区域。对产量明显超过当地需求量的小作坊,要严格监管。销售量大面广的小作坊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四要健全小作坊食品原料进货和产品销售台账、生产记录等制度,实现溯源管理,强化质量责任。五要加强对区域性生产小作坊及生产量较大的小作坊监管力度,督促其尽快获得生产许可证。
(三)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一要加大无证查处力度,从2008年4月1日起,凡是无证生产销售食品、未加贴QS标志的,一律依法严厉查处。二要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获证企业必须严格检查所有原辅材料,严格检验出厂产品,严格执行QS标志,严格处理过期、回收食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巡查、抽查、督导、年审等证后监管制度,确保企业持续保持和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三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质量安全风险高、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对不合格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吊销生产许可证(重点产品目录见附)。四要研究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公示所有获证企业的基本情况和重要的日常监管信息。做好食品安全法的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五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没有QS标志的食品不经销、不使用、不购买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一要加快组建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聘请检验机构、科研机构、高校、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专家作为委员;二要加快指定食品召回安全验证实验室,由总局命名挂牌,负责食品召回的检验检测工作,确认食品安全风险和是否召回;三要鼓励企业主动召回,对企业主动启动的自愿召回,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四要对企业召回过程跟踪监督,确保有效召回;五要对食品召回信息及时披露,有效控制不安全食品流通范围。
——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各信息直报点要安排专人定期上报检验及监测数据,国家食品质检中心要做到每周上报一次数据,地方质监局每月上报一次数据,保证上报数据及时,数据内容翔实。
——强化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防止事态蔓延,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举全系统之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条件
(一)加大食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力度。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扩大抽查产品及企业的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检验机构要及时报告。对不合格企业要依法严格执行曝光、处罚、复查、责令停产整顿等后处理措施。同时及时发布抽查质量公告。二要继续开展食品打黑、打非“两打”专项行动。三要深化“百千万工程”,对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总局将选择一些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四要组织开展28大类食品监督抽查和无证查处行动。五要在“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和“质量月”期间,开展监督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六要开展“查食品质量,保奥运安全”行动,以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以及山东、河南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重点地区,加强区域合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
(二)做好食品企业扶优扶强工作。一是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扶持、培育食品名牌,推动食品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企业做大做强。二是严格实施食品国家免检制度。对质量安全风险高的食品原则上不予实施免检,大幅度提高食品免检申报门槛,对食品企业免检一律进行严格的现场核查。年内要对食品免检企业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取消免检资格。三是加强食品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强化食品类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力度,继续开展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地理标志产品互认试点。四是开展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示范乡镇、园区活动,促进食品生产监管水平和区域性食品质量不断提高。
(三)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是加快食品标准制定和修订,补充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年内要完成2100项左右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二是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食品主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法标准要与国际标准一致。三是完善食品标准制修订机制,提高标准制修订速度和质量。健全食品国家标准复审制度,完善食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建立食品应急标准的快速反应制度,确保食品标准的科学、统一、权威。四是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年内完成一批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力争形成2000名左右食品专业人才队伍。
(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食品专业国家质检中心建设,使其成为适应食品产业发展和基层执法需要、具有较高检测能力和水平、掌握标准与检测技术等发展动态的龙头检测机构。二是省、市级技术机构要具备辖区内主要食品品种的检测能力,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执法提供有力支持。三是现有食品检验技术资源难以覆盖的县,应当根据工作急需,配备食品常规快速检测仪器。省局要加强规划和指导。依靠地方政府,争取建设立项。确保能够满足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建议,提出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协调的问题。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获证企业监管工作任务要层层分解到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上级质监局要加强对所辖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
要加强管理和培训,提高基层监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奥运食品定点供应企业驻厂监管人员必须经过专门集中培训方可上岗。各市级质监局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员、县级质监局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食品安全监督员资格。
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曝光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同时加强宣传优秀企业、优质食品和优良品牌,引导消费,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舆论氛围。
附:
重点监管的食品目录
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大米、酱油、食醋、鸡精调味料、巴氏杀菌乳、酸乳、灭菌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啤酒、白酒、葡萄酒、绿茶、花茶、乌龙茶、紧压茶(边销茶)、白砂糖、绵白糖、糖果制品及巧克力、肉类罐头、禽类罐头、水产品罐头、果蔬罐头、速冻面米制品、方便面、饼干、冰淇淋、雪糕、冰棍、辣椒制品、豆制品、蜂蜜、水产品、膨化食品、炒货、酱腌菜、蜜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