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局机关各处室、在哈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我省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省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201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10〕180号)以及全国质检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全省检验检疫实际,分别制定了《2010年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检查分组方案》和《2010年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任务目标分解表》,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2010年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检查分组方案
2.2010年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任务目标分解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我省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省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201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10〕180号)以及全国质检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四查、四建、四落实”要求,加大整顿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检验监管能力建设,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责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质量提升活动为抓手,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推动食品产业实现结构调整,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平稳,提高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以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为目标,以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贸易便利为主线,以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为动力,着力于抓落实、抓督导两个重点,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顿、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检验监管制度创新、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五个方面工作,力促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省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下,成立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整顿组:
组 长:罗公平
副组长:任 罡 由 轩 张有才
成 员:王珂珊 何文亮 韩晓辉 孙 刚 吴晓斌 李晓飞
姜继远 张 钧 候冒松 张洪祥 洪 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局食品检验监督处):
主 任:任 罡
副主任:孙国新 张音浩
(二)督察组
组 长:罗公平
副组长:任 罡 张有才 由 轩
秘 书:左 嵩
(三)检查小组
省局由食品处、植检处、动检处各牵头成立三个检查组,共分三轮进行检查,具体分组情况详见《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检查分组方案》附件一,整顿重点地区为:
第一片区:哈开发区、齐齐哈尔、大庆、黑河(逊克)
第二片区:牡丹江地区(密山、虎林)
第三片区:佳木斯、富锦、同江、抚远、饶河(鹤岗、萝北)
三、整顿任务和工作措施
为完成我省今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制订了整顿任务目标分解表(详见附件二),具体做好五抓:
(一)抓管理、上水平,推动专项整顿重点向质量安全提升的目标迈进。
工作目标:继续推进以“四查、四建、四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原料基地的全面清查,排查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同时针对去年专项整顿中发现的问题,抓好督查落实,下功夫彻底整治,保证不出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使用非法添加物、违规使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严密落实出口乳制品、含乳食品检验监管制度,实施批批三聚氰胺检测,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严格准入条件,实现食品生产许可和进出口准入相互衔接,上半年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备案企业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出口备案企业应当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今后新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出口备案前要同时申请生产许可证。五是建立完善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监管体系,落实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和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和销售记录、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进口商信誉记录、进口食品化妆品追溯体系和风险预警等项制度,确保进口产品质量安全。六是加强对高风险敏感产品如水果、蔬菜、粮谷、饲料、木材、肉类、奶制品等监管,明确具体的监管条件和要求,如实行出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分类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建立完善以源头管理、企业自检自控、日常监控监督、产品追溯召回为主要内容的出口食品农产品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监管有效性。七是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进境活动物、木材和木质包装、旅客携带物、邮寄物的检疫监管,深化“人机犬”查验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检测技术水平,提高我省疫病疫情及有毒有害物质检出率。八是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产品应该召回的立即召回,该封存的立即封存,该销毁或需进一步查处的,转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所有环节必须要有文字或影像等资料。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坚决依法按程序办事。九是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应用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强化对企业诚信信息的采集、评判、跟踪、处置与监管。对违规企业要坚决列入黑名单,防范和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农产品、逃避检验检疫及质量失信行为。
(二)抓协作、聚合力,增强协作执法效能。
工作目标:以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为平台,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
主要任务:一是依靠地方政府,全面推进我省10个示范区建设,重点推动落实农垦100万亩有机绿色产品示范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已建立的示范区,加强督导与考核,持续改进其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示范区建设,积极落实示范区有关鼓励和扶持政策措施,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二是深化与质监、卫生、农业、畜牧、商务等部门的合作,特别是在食品安全管理、检验监管业务、食品安全实验室检测、信息交流等方面探讨与质监部门“融合、整合、联合”之策,逐步形成“合心、合力、合作”的局面。三是加强与俄罗斯同行合作交流,研究和翻译俄罗斯最新的食品法律法规,密切关注其政策变化,妥善解决对俄贸易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俄罗斯技术壁垒;同时为国家质检总局决策和全国对俄食品贸易提供支持和帮助。四是密切检验检疫内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积极落实好省局签署的各种合作备忘录。
(三)抓安全、保底线,推进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创新。
工作目标:以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主要任务:一是积极开展食品农产品风险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基于风险分析、质量状况和企业诚信的分类管理模式,对不同类别企业的不同风险等级产品,采取不同的检验监管措施,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强化对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控,及时掌握和处理质量安全苗头性问题;对有可能造成危害的不确定风险,要通过明查暗访、举报投诉等各种渠道,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我省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向地方政府报送质量分析报告和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同时加强对一线和企业的调查研究,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地方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及我局党组掌握食品安全动向、作出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四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发挥评估作用,提高风险研判水平,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预警、指导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四)抓基础、强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目标:以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监督把关能力为目的,全面提升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
主要任务: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和执法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管理能力,尤其保证关键岗位人员具有专业知识背景。二是全面了解和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现状,包括人员、设施、技术手段、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基层装备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三是加强队伍思想、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双岗双责、既抓食品安全、又抓队伍建设,切实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杜绝由此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执行力。四是积极深入一线走访企业,调查研究、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五)抓服务、促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工作目标:以促进我省食品进出口贸易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切实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加大力度落实各项政策服务措施。
主要任务:一是以质量提升活动为抓手,服务典型企业。选择一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保障条件较好,质量风险能够得到控制、产品质量比较优秀的企业,在出口食品农产品减免收费政策、扩大分类管理、便利进出口通关、推荐对外注册、加强实验室指导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特别是继续加大对企业实验室备案力度,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减少验放环节、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速度,实现检验检疫便利化。二是培育典型产品,积极与相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沟通,选择当地优势产品,按照“整治、规范、提升、发展”的原则,通过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等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将检验检疫有关优惠政策尽可能向我省沿边开放带倾斜,提供检验检疫全方位咨询,全面推行“方便进出、优质高效”的服务。四是以查处影响力大的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进出口行为,创造公平的贸易竞争环境,维护合法企业的利益和正常进出口安全秩序。
四、实施步骤
全省系统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活动从2010年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4月)
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我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组织领导、实施步骤、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抓紧制定2010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于5月1日前将各单位整顿实施方案报省局食品处。
(二)实施阶段(5月至9月)
深入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活动,全面推进各项活动内容实施,着力解决出口企业管理和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活动内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此期间,省局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地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督查阶段(10月至11月)
省局将派出督察组对各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分析,考评工作成果,推广先进典型,夯实活动成果。
(四)总结阶段(12月)
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部门整顿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整顿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局新的工作目标,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
(二)要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单位、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加大对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省局、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