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实施意见》(草拟稿)及免罚清单意见的公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实施意见》(草拟稿)及免罚清单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18 10:26:33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2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现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制定《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实施意见》(草拟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6 截止日期 2024-10-0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沈阳市
备注  

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现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制定《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实施意见》(草拟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期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6日),欢迎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联系人:杨振;联系电话:24011200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913室

邮政编码:110016

附件:   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实施意见.docx

   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xls

 地区: 沈阳市 
 标签: 行政处罚 纲要 违法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