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02 09:49:56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1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州南沙开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拟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09 截止日期 2024-09-0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广东
备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州南沙开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拟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可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9日-9月8日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地区: 广东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579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