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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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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03 16:12:27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32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南宁老友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4〕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宁老友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4〕40号),建立一批南宁老友粉优质、安全、绿色的原材料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企业),促进老友粉原材料种植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培育打造一批市级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企业),推动全市老友粉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南宁市实际,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南宁老友粉原材
发布单位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8 截止日期 2024-07-1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南宁市
备注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南宁老友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4〕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宁老友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4〕40号),建立一批南宁老友粉优质、安全、绿色的原材料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企业),促进老友粉原材料种植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培育打造一批市级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企业),推动全市老友粉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南宁市实际,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7月11日。

二、提出意见的反馈方式

(一)通过页面下方结果反馈模块在线对该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二)寄递地址: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粮油蔬菜管理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10416室,邮政编码:53002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电子邮箱:lyk0771@163.com。

未尽事宜,可与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粮油蔬菜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5539065、007-5555529(工作日8:00-12:00;15:00-18:00),联系人:黄范永、刘婧。

附件:   1.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3.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表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地区: 南宁市 
 标签: 规章 认定 品牌 农业 产业化 标准化 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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