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03 16:12:27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33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南宁老友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4〕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宁老友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4〕40号),建立一批南宁老友粉优质、安全、绿色的原材料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企业),促进老友粉原材料种植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培育打造一批市级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企业),推动全市老友粉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南宁市实际,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南宁老友粉原材
发布单位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8 截止日期 2024-07-1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南宁市
备注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南宁老友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4〕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宁老友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4〕40号),建立一批南宁老友粉优质、安全、绿色的原材料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企业),促进老友粉原材料种植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培育打造一批市级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企业),推动全市老友粉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南宁市实际,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7月11日。

二、提出意见的反馈方式

(一)通过页面下方结果反馈模块在线对该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二)寄递地址: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粮油蔬菜管理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10416室,邮政编码:53002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电子邮箱:lyk0771@163.com。

未尽事宜,可与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粮油蔬菜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5539065、007-5555529(工作日8:00-12:00;15:00-18:00),联系人:黄范永、刘婧。

附件:   1.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3.南宁老友粉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表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地区: 南宁市 
 标签: 规章 认定 品牌 农业 产业化 标准化 生产加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